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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领航丨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⑬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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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党章发展和完善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图为党的七大会址——杨家岭中央大礼堂。 杨家岭革命旧址供图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强调“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指出“必须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有效实行正确的集中,更好发挥民主集中制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工作优势”。

  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刻认识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发挥好民主集中制这个最大制度优势,为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坚强保障。

  深刻认识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

  我们党是在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指导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团结统一、作出科学决策、凝聚前进力量,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法宝。

  民主集中制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与中国共产党百余年奋斗实践相结合的制度成果。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重要内容,民主集中制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我们党建党伊始就将民主集中制作为自己建党管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第一部党章规定,“本党一切会议均取决多数,少数绝对服从多数”,“下级机关须完全执行上级机关之命令”,初步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精神。党的五大闭幕后,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明确规定“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六大党章首次明确规定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七大党章、八大党章发展和完善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正确的组织路线,决定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最大制度优势,不断健全完善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确保全党做到“两个维护”,凝聚起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强大合力。

  民主集中制是科学合理而又有效率的制度。民主集中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与效率性,体现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项制度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正确实行集中有机结合起来,既可以最大限度激发全党创造活力,又可以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有效防止和克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分散主义,是科学合理而又有效率的制度。”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民主集中制正确规范了党内政治生活、处理党内关系的基本准则,反映、体现了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利益与愿望,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制定和执行。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辩证统一的。“四个服从”是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其根本是“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必然要求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坚持党领导各项工作的体制机制,确保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进行集中,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集中全党智慧,体现全党共同意志,是我们党的一大创举,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所在。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党上下团结一心、步调一致,涉险滩、爬陡坡、闯难关,战胜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充分证明了“凡是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得好,党的事业就兴旺发达”的科学论断。

  发挥好民主集中制这个最大制度优势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最大制度优势。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就要把民主和集中有机统一起来,“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真正把民主集中制的优势变成我们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工作优势。

  要把握好民主和集中辩证统一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集中制包括民主和集中两个方面,两者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民主与集中互促共进的辩证关系。如果不在民主的基础上进行集中,就会你唱你的调,他吹他的号,势必一盘散沙。只有既充分发扬民主,又实行正确集中,才能及时集中正确意见,及时纠正不正确的意见和做法。

  要完善制度,强化体系建设。民主集中制是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核心。围绕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决定》提出明确要求。在“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方面,要求“完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严格执行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在“提高党内民主质量”方面,要求“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等;在“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决策议事规则”方面,要求“完善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领导干部重大决策终身负责制”等;在“规范‘一把手’履职用权”方面,要求“落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制度规定”等。强化制度体系建设,要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使制度密而不繁、有效管用。要在制度体系从建设到落实全过程坚持民主集中制,内容上体现民主和集中相统一的要求;程序上注重广泛调研、征求意见与实行正确决策相结合;执行上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相统一;监督上实行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与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相结合。

  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要加强民主集中制的教育培训,使领导干部全面掌握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的基本要求,对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了如指掌。领导干部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和《决定》的重要要求,增强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意识,懂得民主集中制的方法,自觉在民主集中制原则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领导干部要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服从组织决定和组织分工,按照党中央精神和集体决策在职责范围内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不搞“一言堂”“家长制”;班子成员要强化全局意识,坚决执行集体决定。党委对所管辖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要经常分析、考核评估,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采取措施。

  强化监督保障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

  民主集中制是党最基本的组织纪律,加强对坚持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要加强监督、压实责任、严明纪律,保障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

  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聚焦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及时发现和解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变形走样等问题,防止和纠治“低级红”、“高级黑”;聚焦提高党内民主质量,重点发现和纠治不按照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开展党的工作,领导干部把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和地方当作“私人领地”,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等问题;聚焦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决策议事规则,坚决反对和防止独断专行或各自为政,坚决反对和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坚决反对和防止以党委(党组)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或逃避责任等问题;聚焦规范“一把手”履职用权,重点发现和纠治搞“一言堂”、“家长制”,该由集体研究的擅自表态,用个人意见代替班子集体决定,擅自改变集体决定,层层要求维护“一把手”个人权威等问题。

  紧盯“关键少数”,压实政治责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是全党的共同政治责任,首先是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发生重大偏差和失误的班子和个人,要追究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作为重要监督内容。

  严明纪律规矩,严肃查处违反民主集中制的行为。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必须做到执规必严、违规必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违反民主集中制的错误行为,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反民主集中制的行为明确了处分规定,为精准执纪提供了依据。严格执纪,既要防微杜渐,对“集中不够”“民主不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也要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对违反民主集中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要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确保制度规定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新时代新征程,必须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党建思想的指导下,持之以恒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确保党始终具有强大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证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中国纪检监察学院教授 张玲)


心得丨把监督融入决策运行全过程

  《中共中央关于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既要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又要把监督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摆在突出位置。在日常监督中,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将监督融入决策运行全过程,推动领导班子决策议事规则严格执行。

  紧盯决策程序,筑牢前置防线。在领导班子决策议事环节,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决策程序,了解是否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重大问题是否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一把手”是否搞“一言堂”“家长制”、独断专行。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纪委监委制定关于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办法,建立会前审核、会中监督、会后评价、分级监督工作机制,把监督嵌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全过程,通过列席党委(党组)会议、查阅会议记录、开展专项督查等方式,重点核查议题酝酿是否充分、征求意见是否到位、末位表态是否落实、全程纪实是否完整等。对议题前置论证不足、议事程序简化虚化等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偏,从源头压缩权力任性空间,确保集体决策真正体现集体智慧。

  聚焦决策执行,打通落实堵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在决策科学基础上,还要执行坚决、监督有力,坚决反对和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方能落地见效。柴桑区纪委监委建立决策事项跟踪督办机制,将集体研究确定的重大项目、资金安排、改革事项纳入监督重点清单,对照决策内容核查推进成效。综合运用监督手段,及时发现并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选择性落实、消极应付等问题。

  用好问责利器,压实政治责任。没有问责,监督就缺少刚性约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发生重大偏差和失误的班子和个人,要追究责任。”要甄别不同情形,区分个人擅权、班子放任、执行不力等不同情况,依规依纪精准处理。对拒不执行、擅自改变党组织决定,规避集体决策、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落实民主集中制长期虚化、问题反复发生的,同步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坚持问责与整改贯通,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督促发案单位完善议事规则、补齐制度短板。(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段中韬)


心得丨监督保障民主集中制落实

  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指出,必须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有效实行正确的集中,更好发挥民主集中制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工作优势。要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提高党内民主质量,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决策议事规则,规范“一把手”履职用权。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要完整准确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精神,扛牢政治监督首要职责,以有力监督保障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保障民主集中制严格贯彻执行。

  以思想铸魂固本,增强贯彻执行自觉。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党建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精神,把握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综合运用法规宣讲、干部教育培训、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督促党员干部持续深化党章党规党纪学习,筑牢思想防线。要常态化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通过列席会议、谈心谈话等,及时发现和纠正重业务轻程序、重结果轻制度等思想倾向,推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自觉做到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既充分发扬民主,又善于正确集中,防范独断专行、违规决策等问题发生。

  以精准监督纠偏,维护制度刚性权威。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强化监督是保障制度落地的关键抓手。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监督重点,以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政治监督推动制度执行到位。要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强化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落实不力、变形走样问题。要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围绕“三重一大”事项等靠前监督、跟进监督、全程监督,重点纠治独断专行或各自为政,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以党委(党组)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或逃避责任等问题。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权力始终在制度轨道上规范运行。

  以系统施治赋能,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将监督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构建监督闭环。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共性问题,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细化配套措施、完善运行机制,把治理成效固化为制度机制。要突出源头治理,持续规范议事决策流程,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能力,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周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