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把党的领导制度明确为我国的根本制度,这是我们党第一次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高度,确定党的领导制度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关乎长远、关乎全局的地位和作用,抓住了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根本。
党的领导制度是经过革命、建设、改革长期实践探索形成的根本制度成果。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从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到进行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再到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步入新时代,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都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一步一步走过来的,都是在不断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治国理政水平中实现的。
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这是由党的领导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的领导制度在国家制度体系中的统领地位,是党的核心领导地位的必然反映、内在要求。如同一张渔网要有“纲绳”,一个制度体系也必然有领导制度。
把党的领导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彰显了我们党的高度制度自觉、制度自信。提出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深刻揭示了党的领导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关系,充分彰显了党的领导制度在国家制度体系中的统领地位,有力推动了在实践中更好地坚持和巩固党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