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省宁都县纪委监委坚持系统思维,紧紧围绕科学授权、正确用权、有效制权,构建办案治理监督教育完整闭环,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养成按法规制度用权办事的习惯。图为该县纪委监委干部在县廉政教育馆录制纪法宣讲短视频。陈育文 摄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党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腐败的本质是权力出轨、越轨,许多腐败问题都与权力配置不科学、使用不规范、监督不到位有关。在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把治权与法治有机结合起来,强调用制度的笼子管住权力,用法治的缰绳驾驭权力,要求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为依法治权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依法设定权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依法设定权力的要义在于科学授权,让各种权力的行使都于法有据,让各种权力都成为法定权力。
坚持职权法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要守法律、重程序,这是法治的第一位要求;要牢记职权法定,明白权力来自哪里、界线划在哪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上下左右有界受控的,不是可以为所欲为、随心所欲的。要把厉行法治作为治本之策,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讲起来、守起来,真正做到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严格职责权限。权力配置不科学是导致权力滥用的一个重要原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合理确定权力归属,划清权力边界。要强化制约,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不同性质的权力由不同部门、单位、个人行使,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严格职责权限,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要抓住政策制定、决策程序、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等关键权力,严格职责权限,规范工作程序,强化权力制约,减少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
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执政党对资源的支配权力很大,应该有一个权力清单,什么权能用,什么权不能用,什么是公权,什么是私权,要分开,不能公权私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优化政府管理和服务,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以权力清单将公权力机关的职权职责、实施主体、相关法规依据、办事流程等予以明确,推动权责清晰、办事高效;以责任清单督促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决反对一切不担当不作为、推脱躲绕、不思进取的躺平行为;以负面清单形式明确禁止行使的权力、不得逾越的红线底线,为权力设定“禁区”、划定行为边界,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依法规范权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反腐败必须规范权力运行。这些年,我们党厉行法治、依规治党,制定、修订了大量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其中很多指向权力规范运行。依法规范权力的要义在于督促正确用权,让权力的运行有法定的制度和程序支撑。
健全授权用权制权相统一、清晰透明可追溯的制度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增强依法执政意识,坚持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开展工作,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推进依法执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健全授权、用权和制权相统一的制度机制,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要强化监督,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梳理权力运行各环节,强化权力流程控制,让每一项权力的行使有据可依、全程可追溯。健全依法决策、依法执行、依法监督机制,按照程序决策、执行、监督,杜绝权力行使的任意性。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必须在领导班子议事决策中全面贯彻,任何人都不准凌驾于组织之上、凌驾于班子集体之上。领导干部要尊重集体决策的法定程序,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以制度的形式细化议事规则,杜绝“先定调再研究”等漠视民主集中制、架空集体决策的行为。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紧盯重大政策制定、重大工程审批、大额资金安排、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事项,强化决策监督。通过刚性程序保障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实现发扬民主与强化集中、防范风险与担当作为有机统一。
让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运行,杜绝暗箱操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运行不见阳光,或有选择地见阳光,公信力就无法树立。要强化用权公开,推动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公权力接受最广泛的监督。要健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健全重大决策充分听取民意工作机制,审议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议题要依法依程序进行,该公示的公示,该听证的听证,决不允许搞“暗箱操作”或“拍脑袋决策”。以法规制度的形式使权力运行公开规范化、常态化。
依法制约权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要公权力存在,就必须有制约和监督。不关进笼子,公权力就会被滥用。依法制约权力的要义在于有效制权,让权力的运行在法规制度的制约下少一些任性、多一些理性。
确保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症结在于权力脱离了法定轨道、不受制约、沦为“私器”。制约权力是为了使权力的运行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理性可控,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严防任性用权、以权谋私。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时刻守住权力行使的底线。健全领导干部用权合法合规审查制度机制。要盯紧公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特别是要把“一把手”管住管好。
实现权力制约的制度化,依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引导广大干部提高运用制度干事创业能力,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必须强化制度执行力,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健全党的组织法规、领导法规、自身建设法规、监督保障法规,让制度“长牙”“带电”。支持公权力机关依法依规既独立负责又协调一致开展工作,建强公权力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防止制约制度流于形式,避免“纸笼禁虎”。
规范自由裁量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抓住定政策、作决策、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新兴领域治理机制建设,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规范自由裁量权,减少设租寻租机会。要严格执法资质、完善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确保法律公正、有效实施。用好权力清单,公开审批流程,提高审批透明度,压缩自由裁量权。对审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要分解权力、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依法监督权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依法监督权力的要义在于严字当头,在法治的轨道上从严治党、从严治权,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管”和“治”都包含监督。要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一体推进。要贯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要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形成监督合力。重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前哨”作用。要健全正风肃纪常态化机制,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通过全方位、全过程、全周期从严治理,把严的要求体现到管党治党各方面各环节,落实到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身上。
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职必追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一切公权力都必须与法定责任相匹配,不存在无责任的权力。有责要担当,责任不是一纸空文,而是必须落实到工作全过程的主动作为。失职必追究,是依法监督权力的保障,让铁规矩长出铁牙齿,增强制度刚性,防止“破窗效应”。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同时,为了防止监督权力自身失范,纪检监察机关要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工作生活。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既是一种胸怀,也是一种自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能不能正确对待、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是衡量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水平的一个重要尺度。各级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勇于纠正错误,切实改进工作,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既要自觉接受监督,又要敢于担当作为。要积极参加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乐于接受党组织教育和各方面监督。要对照正反典型进行自我省察,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喻中系中国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徐佳良系中国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研究员)
心得
把法治思维贯穿公权力监督全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用制度的笼子管住权力,用法治的缰绳驾驭权力”。权力若缺乏约束,极易滋生腐败,法治则是管住权力、防范腐败的坚实依托。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紧扣监督职能定位,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公权力运行监督全过程,推动公权力在法治框架内规范、有序、公正运行。
以常态化纪法教育浸润人心,夯实公权力依规运行的思想根基。约束公权力运行,重在校准党员干部的思想坐标。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分层分类施教,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年轻干部等重点人群精准施教,结合岗位廉洁风险定制学习内容,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任前廉政提醒等。依托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开展沉浸式、靶向式警示教育,深挖公权力失控背后的思想根源,让党员干部更加真切、直观地感受到权力失范的严重危害,时刻明晰行权边界、严守纪法底线。
以精准化依法惩治正风肃纪,筑牢公权力不可逾越的刚性防线。彰显制度威慑,贵在刚性落地执行。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确保公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都经得起法治检验。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精准查处党员干部滥用职权、徇私谋利、失职渎职、利益输送等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偏,对突破纪法底线的违规用权行为坚决严肃处置。
以系统化制度治理提质增效,健全约束公权力的长效机制。规范权力运行,要做到标本兼治、系统施治。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办案撬动源头治理,立足案件查办、日常监督发现的党员干部履职用权的制度漏洞和监管盲区,精准推动责任单位健全权责清晰、流程严密、制约有效的制度体系。同时,在强化日常监督的基础上,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党组织和职能部门补齐制度短板。通过将法治思维嵌入公权力监督全链条,从源头上压缩权力任性空间,构建用权有规、履职有责、失责必究的规范化运行格局。(钱琼飞作者系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确保纪检监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肩负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双重职责的政治机关,手握纪法“两把尺子”,只有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监督执纪执法质效,才能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增强法治思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理念管党治党,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对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而言,首要的是强化思想淬炼,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从中找理念、找思路、找方法、找举措,自觉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到正风肃纪反腐全过程。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要紧扣实践需要,把宪法、刑法、监察法、政务处分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章、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案头卷,在常思常悟中增强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等方面专业能力,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三化”建设年行动,打造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廉洁过硬的纪检监察铁军。
严格依法用权。党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权,纪检监察权是“治权之权”,必须在党纪国法框架内行使。要严守工作程序。国家法律法规在赋予纪检监察权的同时也明确了权力边界,要时刻牢记权力来自哪里、界线划在哪里,持续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推动授权用权制权相统一,确保权力运行规范有序。要坚持实事求是。在案件查办中,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严格区分违纪、违法与犯罪的界限,既考虑纪的因素、又兼顾法的内容,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办案质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强化刚性执行。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法规制度执行不力,难免陷入“纸笼禁虎”之困。要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从严监督执纪执法、严防权力脱缰,又综合考量各种因素,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准确定性处置,切实保护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把纪检监察权关进制度的“笼子”,完善内部权力制约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坚持刀刃向内,对执行中搞变通、打折扣,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等行为“零容忍”,坚决防治“灯下黑”,确保纪检监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伍凯频 作者系福建省建宁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