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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领航丨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③根据管党治党需要加强制度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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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必须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全方位织密制度的笼子,护航党的事业行稳致远。图为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一隅。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必须加强系统集成,使制度建设与管党治党需要相适应、与党的各项建设相配套,全方位织密制度的笼子”,要求“深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改革”。这一重要论述,为新时代与时俱进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依规治党面临巩固拓展提高新任务,必须与时俱进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为管党治党、兴党强党和强国复兴提供坚强保障。

  坚持系统集成,回应管党治党之需

  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从战略定位看,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解决从严治党问题,最根本的是严格遵循执政党建设规律进行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党内生活和党的建设制度的严密性和科学性。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党中央着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战略部署,必然要求深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改革,更好用制度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贯通联动,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长远之策、根本之策的治本作用。

  立足全局谋划,坚持服从和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继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发挥好党内法规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方面的重大作用,在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重大作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须具有战略性、全局性、长远性眼光,从党的事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发展阶段出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增强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前瞻性、协同性,更好发挥法规制度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三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制定修订《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形成了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体系,搭建起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四梁八柱”。

  着眼全域布局,加强制度体系统筹衔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按照“规范主体、规范行为、规范监督”相统筹相协调原则,不断完善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为基本框架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各领域各层级法规制度统筹衔接,使下位法规制度同上位法规制度相衔接,实体性、程序性和保障性法规制度相配套,形成整体效应。

  紧扣责任链条,健全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责任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责任,必须健全责任体系,明确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监督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和党员干部具体责任,推动各责任主体知责、担责、履责。健全精准科学的问责机制,层层传导压力,以责任主体到位、责任要求到位、考核问责到位,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坚持靶向治理,直面管党治党之切

  要扭住提高制度质量这个关键,坚持问题导向,基础主干法规要补上,作出的规定要切实管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和执政条件发生很大变化,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必须根据管党治党现实需要加强制度供给,深入研究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填空白、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增强制度供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坚持与时俱进,及时回应管党治党实践提出的新情况新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解决好,要有效化解党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危险,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完善规范、健全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既使已经发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得到更加深入有效的解决,又有效防范新的矛盾和问题滋生蔓延、有效防范已经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反弹复发。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坚持问题导向是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要求。要准确把握不同阶段管党治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紧盯实践中暴露出的突出矛盾和制度短板,有什么漏洞就堵什么漏洞,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以制度建设及时回应实践发展。比如,聚焦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问题易发高发领域,修订《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分7方面列出58条负面清单,进一步严明行为边界、强化刚性约束;又如,适应新时代巡视工作深化发展需要,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健全巡视工作体制机制、责任体系,巡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坚持人民立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须坚持人民立场,把回应群众期盼、维护群众利益贯穿制度建设全过程,紧盯影响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突出问题完善制度机制,把畅通群众诉求表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等要求落实到具体制度安排中。比如,制定《信访工作条例》,构建群众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通道,推动信访工作更好发挥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作用。

  坚持标本兼治,更好发挥制度治本功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标本兼治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一贯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制度建设既要立足当下解决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健全制度机制。对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不能停留在就事论事、就问题改问题上,而要深入查找制度机制方面的原因和漏洞,推动由解决具体问题向完善长效机制深化。比如,针对形式主义顽固反复、基层负担过重等突出问题,出台《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下来,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要坚持治标与治本贯通,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治理,不断提高管党治党的系统性、有效性。

  坚持改革创新,提升管党治党之效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既要坚持和发扬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形成的优良传统和成功经验,又要根据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力推进改革创新,用新的思路、举措、办法解决新的矛盾和问题。深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改革,必须坚持守正创新、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和制度执行力,保持制度生机活力,使法规制度更加科学严密、有效管用。

  以务实管用求精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要搞那种形式主义,写一堆套话,最后都没有用,就是凑份子,与其这样不如不立。每一部法规文件,质量要上去,一个是严谨性,包括文字的精练、准确,于法周延、于规周详,都能体现出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关键在务实管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聚焦需要规范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把制度要求规定得明确具体,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比如,新修订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坚持简明务实,聚焦农村基层干部廉洁风险,分领域列明负面清单,使农村基层干部记得住、受警醒,让农民群众看得懂、易监督。

  以刚性约束强执行,彰显制度权威性。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好的法规制度如果不落实,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编在手册里,就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不仅不能产生应有作用,反而会损害法规制度的公信力。贯彻执行法规制度没有绝招,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要完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对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行为坚决严肃查处,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考核内容,推动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职尽责、善于运用制度谋事干事,聚焦“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督促其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的表率,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以立改废释促完善,保持制度生机活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面向实践需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将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使制度更加切合实际。”管党治党实践不断发展,法规制度也必须与时俱进。要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对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及时修改完善,对已经不合时宜的及时废止,对需要进一步明确的及时作出解释。坚持在实践中检验制度、完善制度,在保持制度连续性稳定性的同时增强适应性和有效性,使党内法规制度始终与形势任务发展相适应、与管党治党实践相衔接。

  悬规植矩,器惟求新。新的赶考之路上,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党建思想为指导,矢志不渝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持续完善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管党治党效能,以中国共产党之治开创中国之治新境界。(河南省纪委监委法规室)


心得

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习近平党建思想“十四个坚持”的内涵要义之一。基层是管党治党的重要阵地,也是法规制度落实落地的重要一环。市县纪委监委既要严格落实上位法规制度要求,又要立足职责权限和基层实际完善配套措施,补齐制度短板,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对表对标上位法规,让制度在基层落地生根。基层细化制度措施,必须准确把握上位法规精神,既不能机械照搬,也不能随意变通,关键是把原则要求转化为职责清晰、程序规范、便于操作的具体措施。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纪委监委对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上位法规,制定“一把手”权责正负面清单制度;围绕《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探索对村巡察“分类施策、板块联动”工作模式并出台实操指引,切实把抽象的制度规定转化为可操作的监督抓手。同时,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关要求,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从政治性、合法合规性、合理性、规范性等方面加强审核把关,及时清理纠正与上位规定不一致、不协调、不衔接的问题,维护制度规范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聚焦基层监督难题,完善贯通协同机制。基层监督点多面广、力量相对分散,且“熟人社会”特征明显,人情干扰多、监督阻力大,容易陷入“监督难、难监督”的困境。破解这些难题,必须靠制度整合力量、规范程序、强化约束。要深化片区协作、“室组地”联动等机制,统筹运用交叉监督、联合办案等方式,推动监督力量由分散向协同转变。同时,健全纪检监察监督与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的贯通协同机制,明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工作协同等联动程序,推动各类监督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持续释放治理效能。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把制度执行情况融入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行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对违反制度规定行为从严追责问责。要加强重点党纪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一体遵循、一体执行,及时发现、严肃纠治破坏制度、违反制度、规避制度的人和事,切实维护制度刚性、严肃性,防止“破窗效应”,让制度真正严起来、实起来、硬起来,不断提升基层依规治党实际成效。(谢智华 作者系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纪委监委研究法规室主任)

以制度之力夯实管党治党之基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要不断完善制度规定,使制度密而不繁、有效管用。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而言,关键是紧扣履职实际,把治理要求、现实问题和实践经验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制度机制,以制度之力夯实管党治党之基。

  紧扣职责定位,规范监督执纪执法各项工作。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要围绕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细化监督重点、完善机制,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等“关键少数”,建立健全政治谈话、述责述廉、履责提示等制度抓手,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促进各责任主体知责、担责、履责。只有紧扣职责定位完善制度机制,才能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聚焦突出问题,完善重点领域监督机制。制度机制管不管用,关键看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要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从监督检查中发现监管盲区,从案件查办中倒查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完善监督机制。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雨花台区纪委监委健全完善监督机制,确保重大工程在阳光下运行、在规范中推进。制度机制只有奔着问题去、对着风险改,才能更好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洁风险。

  深化以案促治,及时补齐制度机制短板。案件查办既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也是发现制度漏洞、推动完善治理的重要切口。要坚持个案剖析与类案分析相结合,深入查找案件背后的权力运行风险、监督管理漏洞,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推动案发单位和主管部门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比如,雨花台区纪委监委在查办某街道国有物业公司经理贪污受贿案件过程中,同步发现该公司财务管理、维修资金申报使用等方面存在漏洞,推动主管部门完善申报、审核、验收等监管流程,从解决一个案件向规范一个领域深化。坚持查办案件、整改问题、完善制度、促进治理一体贯通,才能不断把案件查办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更好发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作用。(张夏文 作者系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