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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27日至6月27日,市委第三巡视组对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视。并于12月24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党组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党组书记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加强统筹领导,靠前指挥调度,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多次研究、全程督办巡视整改,以高度政治自觉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锤炼思想深化认识。市委巡视反馈后,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组会,深刻领会巡视反馈意见和市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主持召开党组会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视整改要求上来,筑牢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根基。

二是扛起政治责任,慎终如始抓好整改。对巡视整改负总责,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做到“四个亲自”。对巡视工作及时部署安排、听取汇报、督促落实,主持召开党组会逐项逐条研究整改方案,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审议整改台账、规章制度,确保整改不走过场、不搞变通。

三是彰显政治担当,确保整改见行见效。坚持把巡视整改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与审判执行主责主业相结合,主持召开巡视整改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推进会。听取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跟进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常态化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党组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市委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院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决落实市委巡视整改要求,全力以赴抓好市委巡视整改。

一是加强政治引领,统一思想认识。通过“第一议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巡视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高质量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凝聚整改共识,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全力推动整改。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党组会议研究并通过《中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市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党组每月审议阶段性巡视整改台账,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对照整改台账,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推动整改落细落实。建立“一月一总结”、定期对账、严格销号等工作机制,对整改进展、成效开展评估。

三是聚焦重点问题,带头整改落实。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分管领域工作责任,以上率下带头整改,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对于“统筹审判资源不到位”问题,推动深化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对于“化解涉众案件风险不够有效”问题,推动涉众刑事财产执行案件攻坚。对于“个别支部组织生活不聚焦,党味不浓”问题,推出机关党建“六个一”项目。

四是加强成果运用,推动标本兼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统一,将巡视整改要求体现到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六大行动”等年度重点工作中,聚焦巡视发现的普遍问题和重点问题,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和管理薄弱环节,注重建章立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制定和修订完善制度39项,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针对政治引领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党组专题学习《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修订完善院内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学习计划,指导机关党委开展活动。

二是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推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完善,结合“十五五”规划、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等中心大局工作,更新“六大行动”举措并以此牵引全院重点工作,辅以组织学习教育、党建业务融合、先锋典型培树等点面结合方式,引导干警“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

2.针对执行“三个规定”有偏差问题

组织开展“三个规定”专项学习活动,推动填报规范化。开展全院问卷调查摸清堵点,调整考核导向,同步建立动态抽查与倒查机制。

(二)关于履行职能责任,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司法服务供给精准度不高问题

一是推动“数据治理及个人信息保护实践基地”建设,与交大法学院建立半年会商机制,构建“专家进法院、法官进课堂”双向互派共育模式,开展交流研讨。

二是推动“涉外商事司法扬帆计划”落实,创设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机制,首批聘任专家委员20名;设立临港新片区巡回审判站,发布涉外商事纠纷专项分析报告;国际商事法庭审结的案件累计被国际权威案例库、数据库收录15次。

三是推动营商环境优化举措精细化,更新《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设立“润法宜商”新虹桥巡回审判站,发放“宜商法企通”助企锦囊,发布涉新质生产力企业案件白皮书,推出“企业家走进法院”“法官进园区”等举措,入选上海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典型案(事)例2项。

四是开展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司法需求专题调研、研讨等活动,加大涉企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力度,与长宁法院合作出版《航空案件裁判精要》,发布涉企刑事白皮书、风险防范指南,促进适法统一。

2.针对司法裁判效果导向不明显问题

一是加大审判资源统筹,开展专题调研,结合随机分案需求摸底,推动深化繁简分流方案出台落地,并与跨部门交流任职、审判团队岗位续(选)任等举措形成破题合力。

二是召开司法审判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完善审判质效指标管理方案,开展劣化指标专项整治。经整治,2026年1-5月“审限内结案率”“再审改判-发回重审比”指标已优于最高法院参考区间。

3.针对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有差距问题

一是推动信访“事心双解”,加强有信必复工作,推进判后答疑存量清理,完善判后答疑机制,细化答疑流程、管理举措,落实闭环管理;完善12368热线接听机制,增加接线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拓宽信访工作思路方法,制定《涉诉信访案件听证规则》,引入人大代表等第三方力量参与涉诉信访案件听证;完善信访矛盾逐级提级办理机制,优化庭长、审判长(审判员)窗口接访,业务部门主要领导加入日常信访值班。

二是积极化解涉众案件风险,全力推进追赃挽损,推动涉众刑事财产执行案件攻坚,落实“一会五专班”工作机制,一案一台账挂图作战;优化涉案财产案外人异议裁决流程,疑难案件经前期繁简分流、中端刑执联席会议、后端分管院长督办;强化跨地区协作,与大连中院、扬州中院分别达成案款归集处理方案;加强上下联动,至辖区开展涉众案件指导协调工作,推进办案模式统一。

三是推动涉诉执行矛盾化解,制定《涉众型刑事财产刑执行案件借款人强制追缴工作细则》《债务人案款自助履行平台管理人工作绩效考核细则》,加强释法说理、畅通沟通渠道,减少潜在信访;建立完善两级法院联合化解工作机制,开发来电语音客服软件,努力防范化解涉众案件风险。

四是加强胜诉退费管理,完成胜诉未退费案清理,明确退付流程、时间节点及考核要求,同步建立日常检查、半年督察工作机制。

五是推动在账未发案款专项清理,建立临期案款每日通报、局领导督办机制,构建完善管理闭环。

(三)关于深化司法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落实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有差距问题

一是推动阅核制落实,组织召开审委会专题学习,提升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建立完善月度通报、工作提示、成果转化机制。

二是推动审委会例会制度规范执行,建立完善议题每周排摸机制,确保应上尽上;加强审委会监督指导职能发挥,制定2026年改发案件质量评查方案,推动规范落实;开展专场学习,适法类经验总结以审委会通报形式下发全院及辖区法院。

2.针对抓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提升评查时效性,推动案件质量评查方案规范落地,市委巡视以来,开展3场102件改发案件评查工作,缩短评查发现问题到处理定责用时。

二是提升评查质量,推动评查科学化,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指引(试行)》,明确评查方式及内容、评查流程、评查结果运用等规则;推动评查方法优化,在部门自查基础上,增加交叉评查、复查环节;推动“一评查一报告”机制完善,评查结果以专报形式公示内网,并以见人见事方式向业务部门通报。

三是充实案件评查力量,推动案件评查专家库组建,吸纳52名获全国或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等称号法官为专家库成员;出台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纪律等要求,确保履职到位。

3.针对辖区法院监督指导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辖区业务指导,制定工作排班表,完成10次辖区指导、形成适法类会议纪要4份;推动各部门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开展《法官释法与案例解析》衡石系列丛书撰写。

二是加强辖区审判监督,推动开展改发原因点击专项评查,案、人、部门均通报到位;修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定,通过明确改发案件一律上会、拟改发瑕疵认定情况必须勾选、会议应对瑕疵认定进行表决等方式,确保改发认定必经专门评议。

4.针对推动法院数字化建设成效不明显问题

推动“需求-执行-问效”闭环管理机制完善,立项前明确需求、用度,落地后开展效能评估。推动“一张网”运维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完善诉求收集、过滤、处理流程,累计收集处理工单3273个,确保上线顺利、运行平稳、功效发挥。推动数字档案资源中心、国际商事法庭新址建成启用,提升办案办公质效。推动在线庭审系统维保机制完善,加强庭前调试、庭中响应、庭后修正,完成3轮在线庭审软件迭代优化,庭审音字转写识别率保持90%以上。推动服务涉未成年人案件柔性化解的“春雨护苗”数字工作站建成启用。推动“一张网”下案件评查准备工作,完成评查赋权、数据处理等前期技术支撑。推动“群体性矛盾纠纷智能预警与协同化解子系统”建设,两级法院依托多元化解群体性纠纷工作机制,联合运用妥善处理110余批次事件。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制度规范执行,健全党组传达学习、形势分析、任务部署、督促检查、执纪问责的闭环管理体系;每半年召开专题会议、年度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重点任务;制定《2026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部署推进深化政治建设等任务19项。

二是优化警示教育案例通报机制,做到警示教育大会、集体廉政谈话见人见事见结果,确保干警清楚掌握身边违纪案例及处分后果;市委巡视以来,对新提任转任、新进干部等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组织全院各支部深刻学习违纪违法警示教育典型案例等。

三是持续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把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出台“支部书记领办项目”方案,指导各支部报送“党建+执行双融双促”等项目19个并有序推进。

四是加强机关纪委依法履职能力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指导完成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增加熟悉纪检、审判业务兼职委员2名,调整设立纪律检查科,配备2名专职纪检干部从事机关纪委工作;组织、督促机关纪委学用结合、以干促学,建立完善科级及以下干警廉政档案。

2.针对立审执权力运行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一是强化审务督察、案件检查和案件评查工作实效,抽查庭审视频2732部,线下实地督察21次;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督促各部门检视岗位风险点,修订完善《赃证物品管理规定》等防控措施;出台《干警“八小时外”行为清单及工作提示》;排摸法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违反从业限制等风险点,制定负面清单。

二是推动立案环节具体问题整改,修订二审案件立案规则,明确网上审查时限要求;推进财产保全规范化,建立财产保全案件裁执会商及异议办理机制,明确“执保”案件各流程时限,畅通当事人与法官间的沟通反馈渠道。

三是推动审判环节具体问题整改,开展庭审规范化建设,通过加强审务督察、二审开庭情况纳入绩效管理等举措,保障当事人诉权充分行使;推动制度漏洞修补,优化专法会讨论规则,设计新版案件讨论表、扩大案件上会类型。

四是推动执行环节具体问题整改,建立健全财产线索双向即时反馈机制,引导当事人在线递交财产线索便于留痕核实倒查;理顺财产线索提供、案件进展查询、执行结果反馈等即时反馈流程;狠抓涉执廉政工作,强化出差办案、第三方人员管理,开展执行条线专题廉政教育。

3.针对行政管理存在风险隐患问题

一是推动完成2021年以来课题经费报销拉网式排查及清理;完善制度管控,制定课题经费报销管理规则,细化报销材料要求、规范禁止性开支清单,确保课题经费支出有据可依、合规合法;推动低值易耗品领用人责任负责制全面落实,加强信息化手段运用,确保物资领用可追溯、可管控。

二是推动《采购实施细则》修订完善,规范采购评审小组工作职责,完善代理机构遴选及管理规范,建立动态管理、轮流选用等机制,杜绝人为操控、明选暗定等行为。

4.针对机关作风建设存在不足问题

一是党组加强自身学习,推动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正风肃纪年”专题活动,与西北政法大学联合开设“马锡五审判方式”系列课程,强化干警“人民至上”理念。

二是推动群众工作方法创新,启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司法实践站”,开展诉讼服务标准化建设,强化与职能部门间的为民协作,协力做好群众工作;推出的“小衡”“小7”普法IP形象受到群众欢迎,官微粉丝涨至127万。

(五)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1.针对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差距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准确领会“十五五”时期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对司法服务的需求。针对涉外法治人才紧缺,以上海国际商事法庭为平台开展重点培育,3名涉外商事法官被评为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10人入选上海法院审判业务骨干,22人入选上海法院涉外人才库;针对“人案矛盾”问题,党组书记牵头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

二是着力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发言提纲认真把关,党组成员间开门见山、实事求是,不以希望建议代替批评意见。

2.针对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

一是完善干部队伍顶层设计,制定《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规划(2026—2028年)》,对中层干部、科职干部年龄结构梯次设定量化目标;推动干部考察机制优化,制定《干部无任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配套建立“跟班跟学跟会”、业绩分析、常态化调研等考察制度,及时发现优秀人才;推动年度人力资源保障计划制定,在市高院统筹部署下,推进逐级遴选等工作;推动完成审判团队负责人(协助负责人)、审判长选任(续任)。

二是推动“卓越人才跃迁计划”迭代升级,制定“跃迁计划”2.0版优化方案,出台配套实施意见和7个人才分库建设实施计划;健全审判业务专家梯次培育机制,构建“领军-骨干-新锐”三级梯队,组建“双翎育英小组”,施行“双导师”育才模式;健全教育培训管理机制,出台《教育培训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制定《2026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及高水平人才高地培育计划》,确保各类培训内容有计划、有落地、有成效。市委巡视以来,人才库成员成长显著,1人获评全国法院条线先进个人,6人获评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5人获评上海法院先进个人,1件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6件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

三是推动考核评价机制科学完善,完成《绩效考核与管理实施办法》修订;推动考核透明度提升,开放干警自主查询权限、组织专项会议解析政策,确保政策不误读;推动干警职(等)级晋升工作顶层设计优化。

四是推动二级内设机构设置调整工作规范化,严格按照调研论证、党组审议、上级报备等程序,完成二级内设机构调整;推动《审判团队负责人(协助负责人)选任及管理办法》《科组长选任及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科组、审判团队的工作职责、选任流程、监督管理等的规范设置,明确审判组织负责人落实任期管理等。

3.针对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推动以品牌化运营强化党建引领,开展“六个一”项目工作,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一岗双责”履职意识和能力,如打造院级党建品牌“衡石·先锋”,开展党务能力主题先锋讲堂5场。

二是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质效提升,每月发布涵盖政治理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安排等内容提示,做好指导;加强支部“三会一课”台账检查,对发现的次数不够、内容不规范等问题即知即改。

(六)关于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规范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针对岗位廉政风险点,逐人逐岗明确责任内容,统一修订模板实现“一岗一责”,确保廉政责任书和承诺书可对照、可检查、可追责。持续推进代管款专项清理,同步完善管理制度,依托全国法院“一张网”代管款管理功能,所有代管款自动进入案款专用账户,从源头杜绝认领滞后问题。

推动巡视移交信访件处理。梳理初信48件、重信104件,重信按要求登记留存,初信均已办结且重信率较低,治理效果良好。

截至2026年6月30日,巡视反馈的53项问题已完成整改49项。提出整改措施106条,已经完成102条。党纪政务立案1件,党纪政务处分1人。共退出违规钱款4692.85元。已新建制度21项,修订完善18项。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把准政治方向,加强政治机关建设。聚焦主责主业,紧扣“关键少数”、抓实“绝大多数”、突出“重点群体”,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贯穿司法审判工作始终。强化使命担当,不断提升党组攻坚克难、开拓创新、争做表率的意识与能力,主动破解“人案矛盾”等堵点难点问题。狠抓司法作风,推动文化法院建设,教育引导干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见底见效。持续紧抓短板弱项治理,保持整改标准不降、力度不变。针对已整改完成问题,常态化开展“回头看”,防止返弹回潮。针对未整改完成问题,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围绕信访法治化等破题点,分析不足、优化举措、压实责任、加强督办,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改成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善于从政治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要求,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推动从政治上找原因、从政治上抓整改、从政治上看效果的问题治理闭环构建,从根本上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发生。深挖问题根源、深刻反思成因,举一反三,积极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推动体制机制完善,着力构建完备、规范、有效的制度体系,推动我院在新时期实现新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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