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巡视巡察 > 巡视整改
中共上海金融法院党组关于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28日至6月27日,市委第一巡视组对上海金融法院党组进行了巡视,并于12月23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党组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一是旗帜鲜明抓整改。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带领“一班人”深刻把握巡视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责任,自觉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认真组织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带头从思想上、政治上查找问题根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扎实推动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坚持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要求融入巡视整改全过程,努力以高质量巡视整改推动高质量金融司法审判。二是带头示范抓整改。将“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贯彻到方案制定、部署落实和督导推动全过程,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先后2次组织审议巡视整改方案,带头认领涉及服务保障临港新片区金融创新开放、金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等24项整改措施。每月专门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汇报,专题研究具体整改事项,多次深入临港新片区、市司法局等单位开展调研。围绕呼应金融集聚区审判实体化运行需求、推动本院法警支队单列等重难点问题,主动向有关市领导汇报情况,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三是跟踪督办抓整改。先后7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确保巡视整改到边、到底、无漏项。以“人、事、钱、制(治)”为基本要件,制定《巡视整改对账销号管理办法》,严格销号标准、程序,加强督促检查和审核把关。对照市委第六轮巡视指出的6个方面共性问题,结合本院实际主动对号入座,举一反三抓好整改整治。

(二)党组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专题研究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市委陈吉宁书记有关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认真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检视问题短板、剖析原因“病灶”、制定整改举措,为推动巡视整改深化思想认识,明确路径举措。二是抓实组织领导。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针对巡视反馈意见,分解细化48个具体问题,研究制定161项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建立双周工作调度、月度工作总结、常态监督检查、动态台账管理等机制,统筹推动方案制定、问题核查、重难点任务和跨部门整改措施有序有力推进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召开工作推进会12次,认真做好协调调度、条线指导、跟踪督办等工作,在加强与上级对标对表中保证巡视整改工作方向不偏离、落实有质量。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扎实抓好分管领域整改任务,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三是深化整改成效。聚焦持续推动金融审判现代化,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解决个性问题与根治共性问题相融合,在严肃认真推进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查找薄弱环节,纠建并举推动建章立制。自巡视以来,新制定制度规定、重要文件等8项,修订制度规定、重要文件等15项,以改促治、以改促建取得扎实成效。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示范标志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一是推动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严格落实党组首学、第一议题等制度,锚定党中央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目标定位,提高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工作、推动发展的能力。巡视以来,共组织集体理论学习26次,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发布《服务保障金融“五篇大文章”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典型案例,提出35类新类型纠纷案件的裁判理念和规则、21项具体可行的金融司法保障机制。开设“保障金融‘五篇大文章’系列简报”专栏,推动形成“理论学习—制度转化—成果深化”工作链条。

二是加强典型案例培树宣传。健全案例管理机制体系,组建精品案例工作专班,编写《案例报送体系指南》,发布3期人民法院案例库撰写指引,组织3场培训交流。强化民生等案例挖掘培育,1件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度民商事典型案例,1件案例写入《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年度报告》,3件案例入选中国证监会年度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选题建议被最高人民法院采纳,2件金融案件已经进入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评选流程。23件案例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提名案件”等全国性案例项目,其中入选全国法院优秀案例数量居上海法院之首。下一步,将持续打造案例发布矩阵,三季度发布十大涉外典型案例,年底前发布中英文典型案例。

三是加大司法建议工作力度。修订《关于规范和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司法建议工作要求及指标。2025年共制发司法建议7份,较2024年增加1份,其中4份司法建议获评2025年度上海法院优秀,居中院层面第一。制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与上海证监局联合发布执法司法精选案例,获央视、《人民日报》等媒体报道百余篇。上海票据交易所根据相关司法建议优化电子票据系统,纠纷源头治理成效被《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刊载。

2.针对服务保障三项重大任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修订临港新片区及科创板服务保障意见。结合中央深化科创板改革最新战略部署和最新司法实践,对相关服务保障意见进行优化更新。根据市委关于临港新片区发展的最新部署要求及我院实际,对相关服务保障举措进行修订完善。制发《涉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金融审判工作白皮书(2019-2025年)》,助推优化临港新片区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深化《规范数据跨境流动问题研究——以金融数据跨境流动的司法审查为视角》课题研究,获评最高法院优秀课题成果。与协同单位共研《金融数据跨境流动法律问题清单》,汇编数据跨境流动相关典型案例。

二是推动损失核定机构核算标准统一。研究制定《关于证券纠纷损失核定机构名册管理的规定(试行)》。成立评审委员会,审查机构资质、执业经验,规范机构准入标准。与各核定机构座谈研讨,讨论损失核定技术规则。做好本年度损失核定机构的审核工作。

三是优化长三角区域金融司法合作机制。以《长三角区域金融司法合作协议》为遵循,构建“举办金融司法论坛、联合发布典型案例、开展疑难案件共同研商”合作模式,形成具体方案。以第四届“长三角金融司法论坛”为契机,围绕“金融司法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新型及疑难复杂案件等加强研讨,统一相关案件长三角金融审判标准。相关工作经验做法被《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简报》(2025年第23期)采录。计划年底前,完成长三角金融司法论坛与庭长论坛整合。

四是加强金融司法服务保障工作调研评估。召开专题会议调研临港新片区和科创板服务保障举措意见落实情况,在2023年“回头看”评估的基础上结合新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两项服务保障举措意见进行优化完善,助力国家金融战略实施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质增效。

3.针对助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尚有欠缺问题

一是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质增效。对标对表《上海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行动计划(8.0版)》要求,结合年度重点工作,逐项抓好相关措施落地见效。牵头有关单位签署相关协作配合备忘录,准确运用高院有关刑民交叉、电子数据证据认证等执法意见,2025年无因刑民交叉问题被改发案件,运用市高院执法意见审结的涉电子签名典型案例被《人民司法》刊登。

二是着力提升市场主体诉讼服务满意度。强化部门协同,明确解除查封等具体工作期限、要求。加强理论学习、业务训练、作风建设,提升干警“如我在诉”意识和群众工作能力,通过制作工作规范汇编、发布“诉讼服务满意度评价”操作指引等,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度和群众满意度,诉讼服务满意度评价稳居全市法院前列。

三是积极回应金融集聚区审判实体化运行需求。院党组加大对外沟通协同力度,有力推动建成北外滩、临港新片区两个巡回审判站,并开展实体化运行,为上海金融集聚区建设发展提供更强司法保障。

(二)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不够有效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专业化、国际化、数智化”建设还有差距问题

一是进一步优化充实专业审判力量。整合团队职能,根据形势任务发展,将科创板专项审判工作并入证券纠纷示范案件专项审判团队职能。增进咨询深度,发布专家咨询工作专项提示,引导各部门聚焦重大疑难案件审理、司法前沿问题研判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专家“智囊”作用,巡视以来共咨询专家24人次。充实专家队伍,增聘金融风险防范协同机制成员单位实务专家12人、院校学术专家8人。

二是着力加强专业化人才培养储备。升级“金融法治领军人才”项目,增加“涉外金融法律实务”培训比重,围绕跨境金融纠纷解决等主题开展专题培训。依托“融法研社”平台与高校共建专题研学小组,巡视以来开展前沿领域研学活动16次。常态化开展涉外案例研习,选派骨干参加外事接待以及域外培训,快速提升干警涉外审判专业能力。推荐21名干警入选上海法院“涉外人才库”,初步建成本院涉外人才“领军型—骨干型—后备型”三级梯队框架。计划年底前进一步充实优化人才梯队,并建立专业化人才培养机制。

三是倾力打造国际金融纠纷解决优选地。搭建外国法查明平台,纳入域外法查明案例300余条、域外法律法规1000余项、国际条约40余项。修订出版《涉外、涉港澳台金融案件审判指南》,线上线下同步制发中英双语版诉讼指南,积极推广“涉外金融交易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示范条款”,国际金融纠纷解决优选地的吸引力不断增强。2025年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数同比增长21.94%,2026年1至6月同比增长56.25%。下一步,还将持续用力,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改成效。

四是持续推进数助场景成果优化运用。建立场景多维把关机制,逐级打磨场景规则,提升自建模场景数据输出准确度。截至2026年6月底,场景反馈有帮助率达87.4%,提升17.7%。设院、庭两级专人跟踪全国法院“一张网”平台新触发的场景提示,场景提示反馈率居全市法院前列。积极梳理已推广场景规则与“一张网”平台适配性,推动34项场景嵌入该平台。

五是不断深化全流程网上办案工作成效。全面提升全流程网上办案工作,积极做好电子送达、电子归档等各项全流程网上办案工作。截至2026年6月底,共完成“一张网”平台电子送达约7500条,系统归档5340件,电子卷宗占比100%。

2.针对司法质效不够理想问题

一是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每月摸排临近超期案件,加大跟踪督办力度,有效压减长期未结案数量。优化重点案件监管平台,实时提醒督办。开展“专项审限管理督办活动”,审限内结案率居全市法院前列。加大再审审查和再审案件调解和解力度,2025年再审改判发回重审比15:0,居全市法院第一。

二是进一步深化源头治理。制定《特邀调解工作管理办法》,全面开展委托调解,9家合作调解组织均有成功调解案例。编写《先行调解指南》《证券群体性纠纷多元化解典型案例》等,巡视以来开展调解培训16次。积极推广我院全国首创的金融纠纷概括性先行调解承诺机制,64家金融机构或上市公司提交概括性同意先行调解确认书。2026年先行调解成功率名列全市法院前茅。

三是进一步做实“三个效果”统一。通过专家陪审、专题讨论、加强阅核等,确保审理思路、审判结果与国家政策战略保持一致。在执行工作中立足“三个效果”统一,实施“活封活扣”等柔性执行措施超180次。对财产处置所得坚持无争议案款先行发放制度,巡视以来已先行发放案款超4.35亿元。

四是进一步强化工作协同。深化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协同机制,就协助查询、执行相关事项与4家金融单位签署信息共享合作备忘录。该机制获评上海金融创新成果二等奖,与协同成员单位建设的“协同数链”入选2025年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

3.针对服务基层不够深入问题

一是加强审判业务指导。召开基层法院金融审判座谈会,讲评二审、再审改发案件情况。拓宽案件研讨渠道,巡视以来各法官专业委员会就基层法院案件开展研讨交流。以《判解参考》为载体,向基层法院下发有适法统一指导意义的案件及解析,目前已发三期。选派法官参加基层法院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加强裁判思路沟通交流。

二是精准开展提级管辖。制发《提级管辖案件类型指引》及具体规则,明确并细化提级标准,逐步提升报送精准度。通过审管例会通报情况,督促各业务庭及时跟进提级管辖线索。

三是常态落实巡回审判。研究制定《巡回审判工作规定(试行)》,发布巡回审判工作年度指标,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巡视以来开展案件巡回审判11件,旁听人数超240人,化解同类型纠纷68件,开展普法活动13次。其中1件案件入选全市法院“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典型案例”。

(三)关于统筹改革发展和安全稳定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针对司法体制配套改革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深化司改调研创新。编写《落实〈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重点任务分解表(2026年度)》,结合实际细化63项重点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及时间线,截至2026年6月,已按时完成19项。开展先行判决制度相关课题调研,获评上海法院优秀调研课题。选取一起案件探索适用先行判决制度审结,推动成果转化。

二是加强院庭长监督管理考核。在办案系统配置管理时限及超期预警功能,建立“月度口头、季度书面”双通报机制,细化完善考核配套机制,常态化提升工作质效。

三是加强司法警察支队建设。成立司法警察支队党支部,加强对所属两个大队的工作统筹,持续提升司法警察支队履职能力。

2.针对风险防范不够重视问题

一是加强信息安全管控。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攻防演练,及时修复系统漏洞,升级防火墙等防护设备。严格落实重点时段7×24小时值守,门户网站保持正常安全运行。

二是严格落实保密安全。院党组每半年至少一次专题研究保密工作,严格落实保密安全工作责任制,修订《保密工作规定》,制定《保密室使用管理规定》等,堵塞安全漏洞。深入开展保密自查,确保涉密文件“日日清、周周查、月月问、季季核”机制有效落实。持续深化保密教育,特邀市保密局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全面提升干警保密素养。

三是防范办案安全风险。加强干警教育培训,严格落实《执法办案矛盾风险评估、预警、化解工作实施办法》等,加强内外沟通协调,化解矛盾风险。

(四)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1.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还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形势任务调整责任清单,按规定审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动态更新《各部门廉政风险及作风问题负面清单》,并建立跟踪管理和督促落实机制。

二是进一步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研究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通过重点提示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党组书记亲自主持撰写党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督促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进行深刻剖析,并逐一审核把关。院党组班子在2025年度市管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中结果为“优秀”。

2.针对纪检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一是精准开展政治监督。驻市高院纪检监察组制订2025年度、2026年度政治监督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将上海金融法院协同责任纳入其中。2025年全面实施上海法院营商环境建设行动计划8.0版等4项涉及上海金融法院协同责任的重点任务,在驻市高院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推动下均按时间节点完成。2026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等4项涉及上海金融法院协同责任的重点任务,正有力有序推进落实。

二是深化细化日常监督。驻市高院纪检监察组建立固定“驻点日”机制,下发《关于实行固定“驻点日”监督工作机制的通知》,指派驻点监督联络员每月固定时间至综合监督单位办公,通过与“关键少数”开展谈心谈话,列席党组会、审委会、院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加强对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其他重要工作情况的了解。

三是全面加强工作指导。驻市高院纪检监察组通过修订《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指引》、印发《纪检监察组廉政审核工作指引》、下发廉政档案建设工作提示、举办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培训班、开展信访研判和线索查办情况专项检查等举措,进一步加大对驻在法院机关纪委的指导力度,从监督工作、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措施使用、案件审理、办案安全、廉政档案及廉政审核等方面进行规范,有效提升了纪检干部履职能力和机关纪委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水平。

四是着力提升机关纪委履职能力。充实队伍力量,加强能力培养,选派纪检干部参加上级业务培训,加大本级以会代训、以老带新力度,严格规范工作流程。支持作用发挥,聚焦年度工作要点和“四责协同”重点任务清单,指导机关纪委抓早抓小、较真碰硬。

3.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强化“三个规定”压力传导。以“三个规定”相关文件及典型案例为教材,常态开展政策宣讲、警示教育。建立离任人员管理工作台账,动态跟踪从业情况。严格执行月报告制度,每月分析记录报告数据并通报情况,重点突出对长期“零报告”关键少数、员额法官等提示提醒,确保“有问必录、应报尽报”末端落实。

二是强化廉政风险前端防控。专题研究金融审判执行领域风险防控工作,审议修订廉政风险及司法作风问题负面清单,并建立跟踪落实机制。充分发挥全国法院“一张网”平台风险防控模块预警功能,严格案件审理期限管理,规范延长期限审批流程,确保程序公正。

三是严格落实内部管理责任。开展小额招投标采购项目自查,优化采购渠道,扩大合规电商平台采购占比。加强对外包服务驻场人员身份核查,要求服务公司签订服务人员信息真实性承诺书,并将绩效考核与项目结算挂钩,强化监督制约。完成低值易耗品盘点与账实核对,修订完善《物资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全过程监督举措,物资管理规范有序。

(五)关于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班子自身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党组有关规则。对标《党组工作条例》及市高院修订的“三重一大”相关制度,结合本院实际修订完善《中共上海金融法院党组会议规则》《中共上海金融法院党组工作规则》《中共上海金融法院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等,并严格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优化完善重大决策事项清单,将司法体制改革举措、重大案件审理等事项纳入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范围。

二是着力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民主生活会有关规定,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明确要求,并认真审阅相关发言材料。

三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工作提示提醒,确保党组成员按规定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和党支部联系点制度。今年以来,党组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30次,参加联系党支部组织生活4次,与支部联系点党员谈心谈话累计32人次。

2.针对选人用人工作存在短板问题

一是切实加强干部选拔配备。全面摸排岗位空缺和干部队伍情况,综合分析干部队伍梯队结构、专业匹配度、成长潜力与短板不足,为精准选人用人、有序推进干部提任提供坚实依据。

二是严格规范干部选任程序。依规依据落实各阶段工作与审核要求,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操作规范,强化全流程纪实监督,营造风清气正选人用人政治生态。

3.针对党建工作存在不足问题

一是进一步压实党建主体责任。院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将模范机关创建纳入年度党建和政治工作重要内容。召开“融党建·大家谈”座谈会,邀请市级机关工委、高院直属机关党办相关同志到会指导,共研思路举措,进一步深化模范机关创建等工作。2025年,我院在市高院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与“基层党建(基层治理)”绩效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综合审判一庭党支部获评“上海市党支部建设示范点”和“市级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是进一步充实党务干部力量。以“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为导向,推动专职党务干部力量配备。巡视以来,已提任1名专职党务干部。

三是进一步深化“融党建”工作。对2025年度“书记领办项目”进行考核验收,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参考。着眼进一步强化党建业务融合水平,完成2026年度“书记领办项目”和“一个党小组一件实事”立项工作,指导各党支部深化推进文化阵地和党建品牌建设,不断提升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成效。目前,党建活动室和综合审判一庭党支部文化阵地已建成。

四是进一步发挥机关党委职能作用。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对党员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并出具相关报告。巡视以来,规范完成1名党员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工作。严密组织党务干部培训,着力提高新任党支部书记等人员开展党务工作的能力水平。巡视以来,选派党务干部参加上级相关培训,组织50名党务干部参加本级“融党建·大家谈”专题培训。下一步,将结合党支部换届工作制定计划,抓好新任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等党务干部的培训。

(六)关于落实巡视、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组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还有欠缺问题

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月调度、双周工作例会等制度,强化牵头抓总职能,跟踪督办整改事项。聚焦打造国际金融纠纷解决优选地,推广《涉外金融交易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示范条款》,更新《涉外、涉港澳台金融案件审判指南》《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自贸离岸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明确鼓励相关主体将纠纷优先约定我院管辖。审结涉中国首例承认美国法院金融证券类判决案等重大案件,一份民事调解书被开曼群岛大法院承认和执行。召开金融司法国际论坛,7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法律专家参与交流,助力提升中国金融司法影响力。根据市委关于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最新部署要求,研究制定相关司法保障意见。

2.针对经济责任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经济责任审计指出的涉及诉讼费、执行申请费的相关案件已全部办结。对巡视指出的涉及诉讼费的相关案件,已全部立“执”字号案件并已全部办结。同时,责令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案款管理相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截至2026年6月30日,巡视反馈的48项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9项。提出整改措施161条,已经完成151条。已新建制度8项,修订完善15项。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推动问题整改。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按照巡视整改方案,全力推进集中整改阶段尚未完成的整改措施落地见效,以一抓到底的韧劲和务求全胜的决心,高质量完成巡视整改任务。

(二)持续深化整改成效。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强督导、防止反复;对需要长期坚持、常态保持的举措,久久为功、常抓不懈。加强巡视整改工作总结,围绕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优化相关制度机制,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效。

(三)持续提升法院建设。深入贯彻市委《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办法》,珍视用好巡视整改成果,锚定“专业化、国际化、数智化”世界一流金融法院建设目标,把落实巡视整改与推进政治机关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审判质效提升等结合起来,把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效与推动金融审判、法院队伍建设现代化结合起来,在前期建章立制工作基础上,更加注重制度执行,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集聚持续发展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21-33029898

电子邮箱:shjrfyzzb@163.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前程路611号上海金融法院政治部(信封上注明“关于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邮政编码:20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