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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27日至6月27日,市委第二巡视组对市委政法委开展巡视,同时重点延伸了解市法学会党组,并于12月1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委政法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市委政法委及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扛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

(一)市委政法委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委主要负责人担任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作出示范表率。

1.坚持高位推动,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委主要负责人始终将巡视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强化政治自觉。深刻认识巡视整改的政治性、严肃性,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推进市委政法委整体工作的重要抓手,推动工作再提升、作风再锤炼、队伍再锻造。二是带头研究部署。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统筹部署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定期听取巡视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主持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真认帐、真反思、真整改。三是压实整改责任。牵头逐项逐条研究制定巡视整改落实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并加强日常督促约谈、定期跟进督办,形成闭环管理。

2.坚持靠前指挥,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委主要负责人坚持带头学习、带头反思、带头整改,以“头雁效应”带动整改工作全面铺开。一是带头认领重点问题。集中整改期间直接承担了涉及政法系统全局性、基础性、裉节性问题的“硬骨头”整改任务。二是带头攻坚克难。针对政法系统共性问题,明确年度重点课题,会同相关市政法单位开展调研,系统性破解难点堵点问题。三是带头落实整改要求。聚焦难点问题,带队深入基层调研督导,推动巡视整改和重点工作两促进、双提升。

3.坚持标本兼治,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委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聚焦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堵漏洞。一是强化制度约束。牵头开展制度的“立改废释”。结合“机关规范化建设年”行动,组织对机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编纂形成内部管理制度汇编。二是深化机制运行。在全市政法系统强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的刚性执行,并组织委机关全体干部开展制度规范专题宣讲培训,加强制度落地。三是形成制度合力。充分发挥好党委政法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的职责定位,会同政法单位制定相关制度方案,努力形成政法系统同抓整改、同谋发展、同促改革的工作合力。

(二)市委政法委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不折不扣地扛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以严实作风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细见实效。市委政法委第一时间成立由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常务副书记任副组长,委领导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等为组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起“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相关处室具体落实的责任体系。

1.抓统筹联动,坚持“大整改、大落实”的工作思路。市委政法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强化系统思维,将中央巡视整改与市委巡视整改统筹推进,将委机关的巡视整改与政法系统共性问题整改统筹推进,将巡视整改与全市政法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在加强委机关自身建设的同时,对政法领域全局性、普遍性问题开展集中治理,力求发挥巡视整改的系统合力。

2.抓闭环管理,构建“要事即报、阶段汇报”工作机制。分管委领导加强对分管整改事项的挂帅推进,及时对重点难点整改措施强化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各责任部门具体落实整改措施,定期向分管委领导汇报整改进展和成效,及时层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跨部门问题。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体系,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对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常态化跟进整改事项的推进落实。

3.抓常态指导,强化巡视整改领导小组的统筹督导职能。建立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从严”“从实”“从紧”的工作要求,层层分解落实整改责任清单。在常态化加强巡视整改督办的基础上,及时召开中期调度会,逐个部门、逐项措施检查推动整改任务的落实。结合巡视整改中的新情况、新要求,及时制发工作提示,有效提升巡视整改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发挥对全市政法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还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1.针对对全市政法工作的政治领导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问题

一是加强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学习研究。将相关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第一议题”学习。举办全市政法宣传工作培训班,进一步强化政法干警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意识,提升履职能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突出政法委全体会议职能定位。修订《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强化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政法工作重大事项的职能定位,督促各委员单位主动将本系统、本地区的重大事项提交全体会议讨论决策。三是强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刚性执行。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的工作提示》《上海政法改革工作请示报告工作规定》,督促指导市政法各单位、各区委政法委建立健全向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的制度规定,对照制度清单做到应报尽报。加强监督检查,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政治督察,强化制度执行。四是提升政治督察的力度广度。完成对区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全覆盖。同步开展政治督察专项调研,研究修订政治督察实施办法,指导区委政法委开展政治督察工作。

2.针对对事关政法工作长远发展问题的谋划推动还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制定修订《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市委政法委委务会会议规则》,常态化推进《意见》的学习贯彻落实,将相关要求纳入市委政法工作报告及年度政法工作要点。召开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专题研究市政法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制定出台进一步全面深化上海政法改革工作方案,落实政法改革相关要求。二是统筹谋划全市政法领域立法工作。建立本市政法领域立法统筹工作机制,常态化指导推动相关工作开展。2026年以来,统筹推动各政法单位围绕立法事项开展专题调研20项,针对21项立法项目向中央政法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参与24项地方立法的征求意见和修订工作。三是持续深化政法改革实施纲要贯彻落实。制发《2026年度全市政法领域改革重点任务书》,细化明确58项重点改革任务。发布2026年上海政法领域改革课题102项,推动聚焦改革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坚持用好全周期管理机制,强化对重点改革任务的部署、调度、督促、推动和评估。四是纵深推进政法系统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制发《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践初心 明底线 勇担当——正风肃纪年”专题活动的实施方案》,以“五个更加”的工作目标为牵引,统筹推进“八个一”系列任务落地落实。召开全市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配套制定出台有关制度文件,提出23条工作意见。聚焦突出裉节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制定出台上海政法系统政治轮训暂行办法,举办全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政工领导干部集训班,常态化抓好干警教育培训。五是持续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依托政法系统“1+4”干部交流机制,常态化推进政法各单位优秀年轻干部跨单位交流任职、挂职锻炼。举办全市政法系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会同市政法单位搭建共育平台,提升人才培养质效。六是加快推进“数字政法”建设。已建成刑事案件跨部门协同办案系统,在全市16个区实现“单轨制”运行。

3.针对着力破解制约更高水平平安上海、法治上海建设的裉节性问题还要加大力度问题

一是压紧压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制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操作规范》。加强学习宣传,将相关内容纳入政治轮训、政法系统中青班等主体班次课程。健全常态化风险提示机制,制发风险提示函。推动各级党委把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巡察、纪检监察监督重要内容,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二是加强社会稳定风险第三方评估机制培育。推动成立上海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促进会,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构备案、资信评价标准、不良记录名单等制度。组建首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提升第三方机构参与重大决策风险评估能力。三是持续强化平安上海建设工作机制。贯彻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将平安建设相关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要点。设立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机制,制定相关工作规则,规范运行。按期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各项工作机制均已制定重点任务清单。做好《“十四五”平安中国建设规划》总结评估,形成专题报告。四是不断推进涉外法治建设。开展上海政法领域涉外法治工作调研,形成“1+3”专题报告。制发加强上海政法领域涉外法治建设三年工作方案,着力推动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涉外法律服务水平和能级。指导市政法单位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开展上海政法系统涉外法治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五是强化市法学会涉外法治科研和成果转化。连续两年举办“东方法治论坛”系列研讨会。支持研究会加强涉外法治领域研究,完成涉外法治领域课题研究3项,在《上海法学专报》编发6期涉外法治研究成果。

4.针对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协调解决政法各单位的需求上还需更加跨前问题

一是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按照“五有”“五个规范化”要求统筹推进全市各区、街镇及功能区、居村四级综治中心(站)全覆盖。因地制宜细化各职能部门入驻方式,推动综治中心和“三所联动”深度融合,开展诉调对接试点,推动综治中心解纷力量下沉网格,支撑综合网格攻坚事项,协同解决“三跨”矛盾问题。建立综治中心案例库,形成《综治中心案例汇编》,为基层提供参考指引。会同法治天地策划拍摄宣传片,指导各区委政法委综合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矩阵加强宣传。二是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服务保障水平。完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制定2026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明确34项任务,加强督办落实。指导市政法单位制定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三年行动方案。围绕生成式人工智能版权保护等法律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对相关领域立法、司法实践及理论研究进行梳理总结。推动法院加强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审理和指导,积极探索相关案件办理标准。三是深化营商环境前沿领域的法治研究。指导市法学会以自贸区制度创新、数据合规、金融开放等前沿领域法治问题为重点,组织专家学者开展研究,已形成课题成果3项。四是加强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管理的研究协调。组织开展我市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管理专题调研。依托“数字政法”建设,率先在普陀区开展试点,建立涉案财物共管中心,制定相关制度规范。五是加大对破产案件重组、职业索赔治理等协调力度。支持建立健全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平台,实现破产企业涉案信息“一网通查”。支持设立市场化庭外重组机构,支持法院审结首例庭外重组衔接重整案件。推动税务等六部门分别制定出台支持破产重整便利化工作指引。健全依法治理牟利性职业索赔工作专班机制,制定《关于依法治理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的若干意见》等制度规定。六是完善对“三支社工队伍”及平安志愿者队伍的顶层设计。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研究报告,按照有关社会组织建设发展最新要求,形成相关改革方案。七是强化上海政法典型的宣传协同效应。制发年度政法宣传工作安排,指导各政法单位联合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宣传政法系统先进经验和典型人物,协同打造政法先进典型“群像”品牌。

(二)关于拧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链条还不够有力,机关内部管理和作风建设还有弱项问题的整改

1.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到位问题

一是层层压实从严治党责任。严格落实委务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要求。对机关政治生态分析报告反映的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并纳入委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主体责任清单,结合领导分工细化形成“一岗双责”任务清单,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实责任链条。二是切实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及时完成机关纪委换届,配齐配强机关纪委班子,制定委员分工、议事规则等制度规范,进一步细化机关纪委的职责、任务和运行机制。派员参加市级机关纪检干部业务培训,参与纪检案件查办,着力提升履职能力。三是持续深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机关规范化建设年”行动,聚焦人财物管理,加强制度立改废释,汇编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坚持以案为鉴,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汇编典型案例等方式,常态化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制定《市委政法委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市委政法委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禁令》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的政治言行和社会交往行为。四是健全完善采购管理制度。全面自查有关采购合同,修订《市委政法委政府采购工程和服务项目招标管理办法》,制定《市委政法委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采购管理。五是扎实筑牢保密管理防线。将保密专题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委保密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学习内容,进一步强化保密管理意识。制定出台《市委政法委保密管理规定》《市委政法委重点部位管理规定》等制度规范,升级技防设施,常态化开展实操应急演练。制定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和工作秘密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秘密事项范围,强化涉密审查。六是严格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加强机关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使用台账管理,完整准确记录证件基本信息、领用归还时间等关键要素,形成闭环管理。

2.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充分问题

一是加强政治监督。按照市纪委监委以“清楚知”促进“精准督”“有效促”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派员参与政治督察,实地了解基层综治中心建设、跟进运行情况等,助力推动相关主体落实责任、解决问题、加快推进。二是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不断拓展日常监督手段,进一步完善政治生态分析工作,开展“五知”教育,做到关口前移,告知在先,推动廉政警示入脑入心。与机关中层正职谈心谈话全覆盖,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三是提升执纪审查工作规范化水平。在市纪委监委相关室指导下,派驻纪检监察组全覆盖梳理检查系统各单位纪检组织近年办件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反馈并督促整改,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受理及问题线索办理工作,做到举一反三,推动“纪检监察三化建设年”行动不断取得实效。

3.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建设还有不足问题

一是加强市法学会经费预算管理。召开党组会对经费支出进行专题研究,严格落实“三公”经费管理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流程环节的责任人和逐级审批要求,严格财经纪律。二是进一步加强严谨负责的工作作风。组织专人核查相关材料文件。明确设置文件整理工作AB岗,并落实双人复核机制,以制度机制落实推动严谨负责的工作作风养成。

(三)关于干部队伍和党的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针对班子加强政治建设还有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扎实推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关规定要求,制定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重点学习内容和要求,坚持按期开展中心组学习。二是强化机关内部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常态化学习内容更新机制,及时梳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及中央、市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上传至相关栏目。三是严格落实党支部“第一议题”和“首学”制度。在内部信息平台开设专栏,发布“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督促各党支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每季度对各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把落实情况作为党支部年度考核和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四是规范执行会议记录及审核制度。落实专人记录会议情况,并在会后及时报审、印发会议纪要。

2.针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还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强化干部队伍的系统性规划安排。常态化开展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调研,形成专题报告。制定《2025-2027年市委政法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纲要》,明确委机关队伍建设的阶段性目标和四个方面12项主要措施,着力打造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工作机制。制定干部选任工作规程。加强干部政策制度宣讲解读,提升干部工作透明度。二是加大干部培养交流力度。制发《市委政法委机关干部交流实施办法》,对干部交流做出制度性安排。制定《关于加强市委政法委机关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实施办法》,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库,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三是持续提振干部“干字当头、奋力一跳”的精气神。制定出台委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的要求,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强典型选树,组织开展上海政法系统英模事迹巡回宣讲报告会,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3.针对抓基层党建还不够严实问题

一是推进完成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制定工作规则、委员分工及职责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二是健全市法学会研究会党建工作机制。修订《上海市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对设立党的工作小组等党建任务作出明确规定。积极开展机关党支部与研究会党的工作小组、区委政法委(区法学会)机关党支部等联建共建,丰富党建活动形式,发挥党建引领和战斗堡垒作用。三是全面提升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制发工作提示,加强对各党支部年度问题清单、整改措施的审核把关。举办机关党支部书记和兼职党务干部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四是持续深化“一支部一品牌”建设。围绕“建设‘四强’党支部 创建党建品牌”主题开展专题培训,将“一支部一品牌”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推动支部品牌创建全覆盖。五是严格执行党费管理规定。强化人员和资金账户管理,明确账户管理人员职责,加强经费使用与审批流程管理,将党费管理全流程纳入内控监督。六是严格规范市法学会党员发展。完善预备党员考察材料,确保党员发展材料完整准确,健全发展党员全过程记实和定期核查机制。

(四)关于抓巡视整改落实落地还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规范开展意识形态工作通报和向市委专题汇报工作。二是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干事活力,根据市委巡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制定整改落实方案,43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推动机关干部队伍实现结构向优、活力向强、出口向畅的转变。

截至2026年6月30日,巡视反馈的64项问题,已完成整改60项。提出整改措施131条,已经完成123条。党纪政务立案1件,党纪政务处分1人。已新建制度65项,修订完善17项。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经过为期六个月的集中攻坚,市委政法委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巡视反馈问题的根本治理,特别是政法系统共性问题的整改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需要长期坚持、持续整改、久久为功。下一步,市委政法委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坚持政治建警,在筑牢忠诚根基上持续发力。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首学”等制度。健全党管政法工作制度体系,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紧盯“关键少数”,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

(二)聚焦中心大局,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担当作为。紧扣上海“五个中心”建设重要使命,统筹政法力量在营商环境、涉外法治等领域持续推出实招硬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三所联动”等机制,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三)深化改革创新,在提升执法司法质效上攻坚克难。全面推进“数字政法”建设,加快跨部门协同办案等系统应用。聚焦执法司法关键环节,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与执法监督,坚决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维护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四)强化标本兼治,在巩固拓展整改成果上久久为功。在强化“回头看”的同时,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持续跟踪问效。坚持举一反三,把巡视整改与政法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为上海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发挥龙头带动作用贡献政法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21-64313093

通讯地址:宛平路9号(信封上注明“关于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邮政编码:20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