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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党组关于十二届市委第五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视组于2024年10月17日至12月19日对市农业农村委党组开展巡视,并于2025年2月2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党组织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系统谋划推进

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确保组织有力、扎实推进。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紧密结合“四个融入”的总体要求,系统研究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及详实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确保整改工作方向明确、路径清晰、责任到人。

2.狠抓整改落实,凝聚整改合力

强化过程管控,建立责任部门协同作战、班子成员聚焦分管领域、领导小组每月调度的工作机制,驻委纪检监察组对巡视整改开展全程监督,确保整改任务有效推进,问题对账销号。加强横向沟通协调,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集中力量攻克跨领域、跨部门的复杂难题。坚持系统观念,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巡察专项检查整改与巡视整改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评估,形成了协同高效、全面覆盖的工作合力。

3.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成果运用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举一反三,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迅速响应、果断处置,确保快见成效;对深层次矛盾、系统性难题,深挖根源、统筹谋划,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将巡视整改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紧密结合,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贯穿始终,以整改实效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将巡视整改与系统内部巡察及巡察整改评估工作有效衔接,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以评估问效倒逼整改质量提升。

(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

坚持把讲政治摆在首位,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重点研读关于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相关章节,为全面深入推进巡视整改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主持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牵头梳理、认领巡视反馈问题,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做到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刻剖析根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强化统筹部署,压紧压实责任

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担任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整改工作负总责、负首责。组织召开党组会议、领导小组会议、整改工作推进会、专题协调会等32次,定期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汇报,动态研判整改情况,精准调度资源力量,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裉节问题,构建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责任层层压紧压实、整改成效显著提升的工作格局。

3.聚焦重点难点,全力攻坚突破

坚持深入一线调研,直面矛盾,对于“老”“大”“难”问题敢于动真碰硬。牵头领办关于农村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系统单位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委属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等涉及体制机制改革、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重大风险防范等多方面的重点难点整改任务,对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主动与相关部门、单位协调推动,切实以关键难题的破解带动整改全局工作提质增效。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支持纪检部门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处置。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入,统筹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针对协调产业资源要素整合不够充分问题

一是跨前一步主动沟通,推动要素资源向乡村倾斜。联合市相关部门,共商推进现代设施农业片区建设,形成双周推进、每月调度、季度点评的工作机制。配合出台优化本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制度,为“点状供地”政策落实、统筹协调产业资源要素向乡村倾斜提供制度支撑。指导相关涉农区持续推进6个B类乡村产业项目备案工作,研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具体案例。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五好两宜”和美乡村及“沪派江南”试点等工作,推动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指标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集中统筹使用,保障乡村产业用地需求。

二是提升产业资金使用效益,支持乡村重点产业发展。建立常态化绩效管理机制,在项目立项、评审等关键环节进一步突出绩效导向。重点选取7个代表性项目开展绩效评价,通过系统分析项目决策、预算资金管理和产出效益等关键维度,精准识别突出问题并提出针对性优化建议,同时将评价结果作为优化业务流程、规范项目管理和年度财力资源配置调整的重要依据。全面梳理乡村产业发展资金支持方向,组织开展2026年度项目预算前置评审,严控购买服务项目,聚焦项目重点,科学安排预算资金。

三是加快推动12个现代设施农业片区首发项目落地。与市相关部门加强会商,全力推进2025年现代设施农业片区重点任务,明确关键节点,落实分工协作,加强协同推进,强化落地保障。将12个现代设施农业片区首发项目落地任务纳入本年度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并指导相关涉农区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倒排工期计划表,按照项目指引和挂图作战目标要求,推进首发项目开工和后续项目储备。

2.针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办法不够多问题

一是多措并举缩小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值差距。围绕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三大专项工程等,研究出台2025年我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任务目标与资金分配方案,进一步提升从业农民生产技术技能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开展生活困难农户和乡村振兴农村居民收入统计监测,指导各涉农区优化保险配置,落实到户到人的帮扶措施,有序推进本年度生活困难农户认定工作。指导各区充分发挥区、镇集体经济发展平台作用,积极参与区域重点发展项目。

二是加强指导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农村产权交易分平台、农业要素交易分平台整合,建设全市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实现“一网交易”。指导各涉农区结合实际,拓展经营性收入来源,在乡村社会服务、现代都市农业项目申报、无证资产确权登记颁证等方面提出政策举措,村集体经济收入底盘逐步抬升。指导崇明区、金山区完成收益分配改革试点工作,现有成员分配水平明显提高。

三是发挥示范村带动引领作用。会同相关涉农区,对2023年度28个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较起创年度下降的乡村振兴示范村进行梳理汇总,形成“一村一方案”。推广“整村运营”模式,指导示范村盘活资产,做好跟踪监测,推动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聚焦乡村产业发展、集体经济壮大等重点,组织开展第一、二批37个示范村复评,做好示范村长效管理。调研相关示范村产业项目建设情况,组织乡村运营师、示范村管理人员、返乡创业人员参加乡村“CEO”培训班、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管理人员培训班等,进一步提高示范村经营运维水平,持续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农民增收。

3.针对推动大都市农业农村改革力度不大问题

一是加快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提高现代农业经营水平和劳动生产率。多措并举推进现代设施农业片区建设,会同市相关部门、各涉农区召开工作推进会,沟通项目推进情况,了解存在问题,加强调研指导。指导各片区根据任务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对首发项目开工情况和后续项目储备加强跟踪督导,已形成储备项目初步清单。开展行业调研和访谈,总结“十四五”乡村振兴工作完成情况,研究“十五五”期间农业农村领域发展方向,重点分析我市农业劳动生产率数据偏低的原因,并将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力度、加大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作为提升农业劳动生产率的重点方向。

二是推进蔬菜机械化生产和高标准设施菜田建设。2025年完成15个高标准设施菜田项目立项批复,总面积2800余亩,“十四五”期间全市累计批复建设高标准设施菜田2万亩,顺利完成目标任务。加快现代设施蔬菜产业发展,聚焦茄果类、叶菜类等智能温室与植物工厂建设,推动现代设施蔬菜产业项目落地。研究制定蔬菜全程机械化基地建设年度方案,明确基地建设主体优先选择绿叶菜核心基地。开展全市绿叶菜核心基地机械化生产情况调研,印发机械化生产技术指导意见,指导各涉农区加快实施购机补贴政策。出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措施,科学规划构建覆盖全产业、满足全链条需要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依托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为支撑,提升社会化科技服务能力。开展全市蔬菜机械化技术培训班,举办大宗蔬菜全程机械化现场演示会,加强对农机推广和基地技术人员的政策解读、机械化智能化理论和实操训练。

三是推动设施畜牧业发展,加大“猪上楼”等养殖新模式力度。编制《上海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十五五”规划》,积极调整畜禽养殖结构,逐步淘汰低效落后产能,推进立体多层养殖。全面排摸12个设施农业片区和郊区现有畜禽养殖场发展立体多层养殖的意向,形成了项目库。相关区正在加快推进老旧养殖场整合归并和改造提升工作,拟将现有的种养结合家庭农场养猪场逐步归并整合为立体多层养殖场。部分涉农区正在寻找合适地块和投资主体,规划建设立体多层畜禽养殖场,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地方畜禽品种。

四是深入指导乡村振兴示范村可持续发展。梳理汇总示范村现状,形成本市乡村一体化管护体制机制研究报告,提出实施路径和政策建议。赴浙江学习考察“整村运营”和一、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做法和成效,开展整村运营招商推介工作。印发2025年度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工程任务清单,指导各涉农区研究确定本区域任务清单,启动7个村一体化综合管护试点,对村域范围内道路、绿化、雨污水管网、河道水务等各类公共设施进行打包梳理后,通过市场化方式发包第三方养护作业单位、以工代赈等方式统一对公共设施一体化管养,实现高效维护、成本降低、维护人员优化等目标,逐步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路径机制。

(二)关于落实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不够有力,推动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不够有效问题的整改

4.针对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不够深入问题

一是加快提升农业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加快推进本市农业科技创新,明确2025年度重点任务分工,将五大类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压实相关部门责任,加快培育新赛道和未来产业,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推动市政府与崖州湾国家实验室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明确在建设国际种业科技创新平台和产业孵化平台、开展种业科技前沿理论和关键技术创新、打造国际种业高水平人才高地、培育发展优势种业企业和深化国家实验室之间合作交流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

二是培育壮大涉农科技型企业。将培育涉农高新技术企业列入全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考核内容,指导各涉农区明确培育对象,做好申报工作。指导相关事业单位建立农业科技企业库和服务机制,形成了涵盖科技项目、企业申报、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等4个方面12项内容的服务清单,并定期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中小企业申报(续证)辅导,常态化提供金融路演、上市问诊、路径规划与辅导、投融资对接等服务。

三是打造涉农科技型企业集聚区,协调推进“三谷”建设。建立季度调度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浦东“张江种谷”、奉贤“上海农业科创谷”和崇明“长三角农业硅谷”建设情况,分别聚焦特色种源、农业生物制造和现代设施农业,形成差异化布局。制定关于加强上海市农业科技创新(“三谷”)项目及资金管理操作的制度,一方面强化项目管理,明确支持“三谷”建设发展的科技创新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另一方面规范项目资金使用,保障财政支持资金和项目需求单位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各项支持“三谷”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措施得以精准实施。

5.针对推动种业振兴的措施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提升种业企业市场竞争力。推进种业企业扶优行动,与本市重点种业企业开展“一对一”联系,全面了解企业发展需求,解决问题诉求,推动公司股权优化、兼并重组等工作。持续支持国家种业阵型企业牵头开展华系种猪、上海荷斯坦牛联合育种攻关工作,构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商业化育种体系,逐步打造优势品种品牌。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开展新型研发机构设立、科研团队组建、研究方向论证等工作,支持种业企业参与全产业链协同创新。

二是加强种质资源创新和品种选育推广。围绕高产、早熟、抗病等育种创新和产业发展急需的关键性状,开展2025年农作物种质资源精准鉴定工作。制定本市稻、玉米品种审定标准,集中力量加大主导品种推广力度。举办2025上海·长三角鲜食玉米新优品种展示大会,宣传推介本市新优品种;根据水稻生长成熟情况,举办水稻新优品种展示大会暨第三届种业科技论坛。指导相关事业单位依托保育中心,形成产学研用协作交流沟通机制,构建集种源保育、繁育研究、科普展示于一体的示范基地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平台,并支持科研院校申报国家新品种,在形成新品种和获得核心知识产权方面成效显著。

三是强化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技术支撑。发布2025年上海市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指南,支持种猪基因编辑、畜禽疫病防控、绿色养殖、智能管理等技术能力提升项目,提高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技术水平。加强地方猪保种场和市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日常监督管理,支持科研单位开展精液、胚胎、干细胞等离体保种技术研发,开展梅山猪、浦东白猪、沙乌头猪等保种场生产性能测定。加强肉鸽种质资源保护和品种选育,举办长三角鸽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组织“申王1号”肉鸽配套系申报国家新品种并进行宣传推介。

6.针对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落实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开展市、区、镇农技人员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各区举办科学施肥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技人员及农户绿色发展意识。制定并印发本市2025年科学施肥方案,明确重点化肥减量措施,推广“三新”集成技术。遴选发布本年度配方肥料推荐名单,评定配方肥料推荐配方,分解落实50万亩次缓释肥料推广任务,全市土壤保育与改良任务完成92.6%。

二是推动农产品绿色发展。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绿色食品基础知识、标准规范、投入品使用、标志许可审查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绿色食品生产主体的绿色生产意识、按标生产和内部管理能力,提升监管工作队伍专业水平。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组织开展跨区交叉证后指导服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如管理制度未及时更新、仓库管理不规范、档案记录上传不及时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强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审查管理,进一步提高生产主体标志使用规范性;对市场流通领域的绿色食品标志跟踪检查,发现的问题标志产品已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处理。

三是优化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组织开展上海市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需求对接会,优选市场化主体与生产经营主体对接,撬动社会资源参与地产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仓储物流市场化供给,持续推动解决农业经营主体季节性冷链需求、自建能力不足等问题。通过都市项目、产业集群、产业强镇等各类项目,支持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和商品化处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关于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深入,推动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7.针对保障农村居民建房合法权益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保障农村居民合法权益。督促各涉农区全面推进农户申请宅基地建房进行线上审批,并将建房过程纳入农村宅基地系统进行网上监管。指导各区制定近、中、远期的布局调整计划和实施策略,结合实际完善“上楼”“平移”“货币化退出”及自主建房方案;在确保至2035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在190平方公里以内的前提下,各区、镇根据相关条件,结合实际情况优化村庄布局结构,区分撤并村类型实施差异化的分类管理举措。

二是督促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会同市相关部门赴9个涉农区调研,梳理办证卡堵环节和存在的共性问题,形成相关工作情况汇报,提出解决方案。指导各涉农区开展农村地区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为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进一步明确了“粗调”全覆盖—“精调”依申请的工作路径。推动各涉农区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做好确权登记工作,后续将配合市相关部门协同推进该项工作。

8.针对推动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不够明显问题

一是指导盘活农村集体存量资产,协调推进存量集体物业资产确权颁证。举行2025年本市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农经条线干部和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和履职能力。推动闲置资产进入农村产权交易所对外公开交易,同比增长124%。学习兄弟省市经验做法,会同市相关部门形成我市存量集体无证不动产确权补证工作指导意见,并赴相关区召开现场推进会,推动试点项目补证工作,为面上推开积累经验。

二是提高镇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比例,增强农民获得感。在镇级层面,充分发挥区、镇集体经济发展平台的统筹作用,督促集体经济有收益的镇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指导涉农区研究制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明确镇级集体经济考核细则,推动优化镇级集体企业利润上交机制,凝聚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共识。在村级层面,指导崇明、金山试点收益分配改革,现有成员分配水平明显提高。

三是加强对撤制镇原镇区(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的协调指导。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全面摸清农村集体资产底数,并纳入业务监管平台进行线上管理。指导各区加强监管,对重大事项做到提前预审,将经济合同、集体企业、村干部报酬等信息全部录入平台,并及时核对固定资产信息。召开专题会,进一步摸清撤制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情况,了解主要矛盾问题。会同相关区、镇对89个保留集体经济组织的撤制镇进行全面摸排,确保相关集体资产全量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监督平台。在此基础上,利用农交所市场平台功能,将闲置物业出租挂平台交易,进一步发挥镇、村集体资产的价值。

(四)关于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还有薄弱环节、服务韧性城市建设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9.针对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基础夯实不够问题

一是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2025年6月底,已对3.05万亩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和2.29万亩改造提升项目进行立项批复,超额完成农业农村部年度建设任务。梳理形成永久基本农田初步优化调整空间方案,会同市相关部门开展现场调研、专题研究,推进永久基本农田碎片化调整,积极构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格局。

二是强化督导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督促有关区和单位加快项目竣工审计审价,完成15个逾期项目的验收。严格落实本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工作要求,全面把控项目建设进度,加强区级验收工作进度督导。

三是切实履行宅基地管理职责。召开农村宅基地管理专题会,重点对新批准的宅基地进行逐户核查,确保宅基地实际建设面积与审批面积一致,杜绝超占、违建等问题。修订了执法总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其指导、监督、检查本市农村宅基地执法监管工作。督促乱占耕地建房点位涉及较多的乡镇进一步建立健全宅基地日常巡查机制,落实属地乡镇、村级组织监管职责,已全部完成整改。

10.针对落实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根据宠物新业态,完善动物防疫监管。针对中心城区动物防疫工作特点,举办2025年度人兽共患病防控培训班、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演练活动等,通过强化中心城区基层防控队伍的理论水平和实战技能,进一步为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工作提供支持。围绕动物防疫责任、技术支撑、执法监管及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中心城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专题调研,出台《关于加强市级动物防疫部门与中心城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常态化沟通协作的通知》,指导各区相关部门加强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强化动物诊疗机构资质审查、人员配置核查和防疫措施监管等工作,修订各自辖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持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健全人兽共患病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发布《2025年上海市人兽共患病等动物疫病监测实施意见》,明确监测任务、技术流程和工作要求,提供政策依据和操作规范。完善与市相关部门的联防联控机制,组织召开长三角区域重点人兽共患病联防联控研讨会,强化血吸虫病等人兽共患病监测数据共享和预警联动。搭建动物疫控机构与疾控机构防控和技术交流平台,明确重点人兽共患病联防联控工作方向。完成21个人兽共患病监测“哨点”遴选工作,明确“哨点”承担配合监测样本采集、上报犬猫人兽共患病疫情数据等任务。完成全市奶牛布鲁氏菌病和结核病净化区建设任务,为本市奶业生产、公共卫生和动物防疫技术创新提供指引,打造全国动物疫病净化“上海样板”。

三是提高马匹疫病防控能力。对全市马匹饲养场点进行调查摸底,掌握防疫合格条件状况,开展分类指导。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强本市马匹饲养场点动物防疫工作的相关提示,明确动物防疫条件、饲养管理、疫病监测及马匹调运等方面的防疫要求。组织开展马匹饲养场点马鼻疽和马传染性贫血检测工作,并指导上海市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就马匹饲养场点生物安全技术规范申报上海市地方标准。

四是防范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安全隐患。指导相关事业单位建立《物种保育用瓶装氧气安全管理及使用制度》《中华鲟风险控制手册》等制度,规范供氧成分检测、打包安全试验、缺氧应急处置、生命体征监控等过程,持续强化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安全隐患的防范与排查。开展中华鲟放流安全演练,落实中华鲟供氧、打包、运输等关键环节的前期试验、过程监测和全环节监管。采用“体内芯片+体外卫星”双标记技术,圆满完成2025年长江口珍稀濒危物种增殖放流任务。

(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够有力,严的措施落到“神经末梢”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1.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把纪检监察建议作为堵塞漏洞、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抓手,完善工作流程,明确党组在收到《纪检监察建议书》后,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提出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期限和责任部门;会后严格加以落实,并按要求反馈。针对已落实整改的相关问题和建议,结合相应专项督查,加强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切实整改到位。

二是规范合同签订。指导委属事业单位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对各单位相关制度进行复核,加强督导。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合同倒签总体情况和问题产生原因,驻委纪检监察组加强过程监督,督促推动整改责任落实。开展提升内部控制管理培训会,聚焦合同管理实务与风险防控等内容,进一步加强各单位规范合同签订与管理的意识。督导相关事业单位系统梳理合同倒签情况,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合同文本法务前置审核机制,明确各环节工作职责,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三是落实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日常监督。制定关于加强直属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相关制度,以及特定身份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和机关公务员、直属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各类劳务活动取酬等规定,强化关键环节制度约束。加强日常提醒谈话,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日常查信办案中加强与驻委纪检监察组的沟通联系,每季度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问题线索处置与执纪审查情况。同时,通过对系统部分直属单位进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专项实地督查、开展党组织书记和纪检干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培训班、举办“微光成炬助振兴,清风领航共成长”微党课展示活动等,进一步营造委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12.针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推动驻委纪检监察组加强精准监督。驻委纪检监察组分别调研系统职能处室、委属事业单位,并将相关情况与班子成员沟通,确保班子成员及时掌握分管领域廉政风险。用好廉情抄告,指导加强年轻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结合历年监督执纪情况,分析事业单位特点,着力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个别事业单位加强专家评审取酬监管,并对于市、区、镇、村联查发现的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研判甄别。召开驻委纪检监察组与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通报日常监督执纪中发现的问题,共同研究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合力。

二是推动监督关口深入前移。驻委纪检监察组督促事业单位,在找准工作定位、强化农业科研人员管理和资金管理、加强集体“三资”平台监管开发线上功能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并指导相关单位把基地廉政风险防控列为政治监督项目。与事业单位“一把手”、班子成员、纪检委员开展访谈交流,研判排查廉政风险,推动加强内部资产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召开新任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进行廉政提醒。

三是加强基层纪检队伍建设,提升监督执纪业务能力。组织召开党组织书记、纪检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高系统纪检干部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驻委纪检监察组积极派员参加中央纪委、市纪委组织的监督执纪业务培训,借调人员参加市纪委专项工作,并有计划地在3年内实现全覆盖“以干代训”,安排系统单位纪检干部到组参与问题线索处置、案件审理等,增强基层纪检干部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出台关于加强基层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和规范直属单位纪检干部履职相关制度,围绕健全履职要求、加强动态管理等七方面,明确了纪检干部的任职要求、权责边界,加强系统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13.针对推动用制度管人管事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对委属直属单位开展“三重一大”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专项督查,通过现场督导、书面反馈等方式,进一步指导各单位完善相关制度并规范执行,确保权力规范运行。持续推动相关事业单位党委班子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流程。指导相关事业单位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制度,明确决策事项范围,并系统梳理风险点,加强纪检监督工作。

二是规范决策程序,健全监督机制。指导委属事业单位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要求量化大额度资金标准,规范集体决策流程和程序,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同时,结合年报审计工作,对各单位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行为进行审计监督。组织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参加提升内部控制管理培训会。指导相关事业单位加强从合同签订到财务拨付等环节的审核;修订合同管理、采购管理制度,健全议事决策机制,明确与供应商签订合同、资金支付等环节按规定分次上会。

(六)关于内控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资金、资产领域监管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4.针对采购招投标领域管理乱象较多问题

规范招标采购管理和预算项目供应商选取。指导委属事业单位进一步完善采购管理制度,明确政府采购方式及对应标准,履行验收职责,并结合年报审计工作对各单位政府采购行为进行审计监督。针对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增加合同管理系统审核岗位,加强合同对应政府采购流程依据的审核。重点围绕政府采购实务及案例分析等内控方面开展专题培训会,解决部分单位“重内控编制、轻程序执行”的问题。指导相关事业单位分析研判项目未公开招标原因,并通过修订采购管理制度,强化采购监管责任,组织开展集采目录及实践案例培训等,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规范化水平。

15.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推动中华鲟基地二期建设工程项目落实。积极协调各方推动项目竣工验收,已完成工程实物量移交并投入使用。与总承包商商定结算方式,相关单位根据结算原则,细化结算进度安排。全面梳理系统内重大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和监管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理顺重大项目推进职责,优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

二是强化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监管的独立性。进一步修订完善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分类明确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委托主体,并结合各类项目资金特点和管理,逐一研判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委托主体情况和其他管理约束盲区,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和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16.针对资金资产等重点领域监督管理薄弱问题

一是加强财务监管,逐步实现集中核算。为进一步加强委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开展了财务管理、财务人员等方面的调研,已形成实行集中核算的工作方案。研究形成委系统机构职能优化方案,明确设立专门机构承担系统内财务管理、集中核算、内部审计等技术支撑工作,以及工会、党费会计核算职能,着力解决财务管理分散问题。

二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将八项收入收缴情况纳入审计工作内容,强化对委属事业单位执行八项收入、财政性结余结转资金上缴及时性的审计监督。开展提升内部控制管理培训会,通过政策解读,结合各类审计、巡视案例深度剖析,进一步加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内部控制的管理意识,提升风险防控理念。

三是盘活闲置资产,促进资金高效使用。指导相关事业单位摸清房屋长期空置失修原因,研究并制定闲置房屋盘活利用方案,明确房屋利用方向。规范推进沿街房屋出租出借盘活,确定出租出借的条件、对象、用途等,并将挂牌申请表提交上海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预审,为进入公开挂牌交易做好准备。与租车公司提前解除用车合约,自2025年4月起已停止通勤用车。

(七)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深入,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7.针对领导和管理系统单位改革发展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加强对委属事业单位发展的定位研究和工作指导。围绕“三农”事业发展和城乡融合需求,加强调研,研究谋划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推进“政事分开”,组织机关与事业单位对照职责开展自查,并建立专项监督机制,开通了反映转嫁行政职能、长期承担事务性工作等问题及苗头性情况的电话和来信渠道。

二是推进相关事业单位与下属企业分离。对紫竹公司经营情况、运行机制、人员结构等进行分析研判,委派第三方审计公司开展年度营收专项审计,并经咨询法律顾问,走访属地社保、仲裁等机构,完成了人员结构优化、资产清查和评估工作。

三是加强对上海现代农业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场所职工食堂经营单位的管理。开展职工食堂满意度调查,依法终止与原食堂经营单位协议。通过公开招标比选,新餐饮公司于年初试营运,职工对其服务、菜品普遍满意。同时,对食堂进行了部分修缮,进一步改善用餐环境和服务功能,高质量解决职工日常就餐问题。

18.针对系统谋划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完善系统干部接续培养、梯次配备。加强系统谋划,全面梳理机关处室和委属事业单位班子结构、干部队伍现状及优秀年轻干部储备情况,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开展优秀年轻干部专题调研、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和非定向无任用推荐,为系统内优秀年轻干部库补充储备干部,进一步强化梯队建设。建立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季度专题研究、年度分析报告等机制,中层岗位配备季度调度机制,指导各单位制定配备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已推动部分单位通过提任、交流等方式配备干部,指导相关事业单位完成人员交流定岗。

二是做实专技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围绕现代农业发展新趋势,重点聚焦种源农业、智能装备等新领域、新技术,明确年度培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作。指导3家事业单位研究制定高级专技人员岗位聘期考核试点方案,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调动单位人才的主动性、创造性,切实增强和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积极组织申报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继续教育,精准补齐能力短板。指导相关事业单位择优招录专业技术人员,增强智能化研发力量;组织科研人员参加大语言模型培训、高校跟班学习、青年科技交流等活动,开展农机农艺融合研究,调研智慧农业应用现状,加快推动知识结构升级。

三是坚持人才引育并举。组织委属事业单位参与“扬帆计划”,统筹提供见习实践岗位,并参加校园就业实习双选招聘活动,充实了科研管理、技术应用等关键岗位的人才储备。通过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选调生专项招录等渠道,引进博士、选调生,涵盖分子生物学、遗传育种、种子质量监管、兽药预警监测等相关前沿专业,进一步优化了人才结构。指导相关事业单位开展科技发展基金项目,组织青年申报春蕾项目,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联合高校、企业开展红掌生物技术育种研究,借助荷兰专家指导和“新老带教”开展多批次培训,加大人才培育力度。

四是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工作。会同市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本市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制定2025年度乡村人才工作要点,强化了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的顶层设计。实施“头雁”培育项目,落实导师帮扶与“一人一策”方案。对农业技术技能人才情况开展摸底调研,研究制定农业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培育项目,进一步发挥农业高技能人才引领示范作用。同时,稳步实施技能等级认定项目开发及等级认定评价工作,组织开展2025年度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

19.针对干部队伍建设作风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积极承担市委农办牵头统筹协调职责。对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进行优化完善,更加聚焦与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对地方考核的要求相结合,重点推进设施农业、科技农业、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和促进农民增收等工作,形成比学赶超良好氛围。2025年明确三大类20项重点任务,对年度乡村振兴重点、难点工作实行“挂图作战”,压茬推进。实现数据采集信息化、任务分解网格化、激励督促机制化,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精确有效统计各项重点任务进度。聚焦提升市委农办统筹协调职能,拓宽干部交流渠道,优化关键岗位力量。

二是推动解决固定资产权属不清历史遗留问题,积极推进西郊国际农产品展示直销中心业态调整。对委属事业单位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召开国有资产管理专题会,明确相关单位责任,要求对发现的房屋资产未办理权证、资产报损、账实不符等问题系统梳理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完善内控管理措施。坚持发挥直销中心的公共属性,加大在现代设施农业片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等区域的招商力度,注重打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生产端和消费端之间的壁垒,在完善合作方式、搭建电商平台、优化服务质量上下功夫,逐步提升上海本地及对口帮扶地区优质农产品的展示、交易和议价能力。

三是着力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效能。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形成236项权责事项。制定行政执法裁量规则和12大类裁量基准,已组织市、区开展第一轮学习。针对投诉举报以及行政复议增多等情况,聚焦种子、肥料、农药、宠物食品和诊疗用药等重点领域以及网购平台渠道,开展相应培训和操作演练。建立市、区研商协同机制,推进涉企行政检查执法工作,推动执法中心下沉,下好全市执法“一盘棋”。结合执法大培训活动,组织“耕地质量保护”专题培训,指导各区强化耕地保护监管。规范应用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重点推进长江禁捕智能管控系统实战应用升级与优化,落实智慧渔船改造及渔政执法船建造项目,进一步加强智慧执法体系建设。

(八)关于健全整改常态长效机制不够有力,推动巡视、审计成果运用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20.针对落实巡视指出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加快推进企业清理规范工作。对未完成规范清理的企业进行摸底分析,召开专题会议,制订“一企一策”工作方案针对原已注销企业,启动股权划转程序,待时机成熟后予以清理;针对与相关单位存在股权关系的企业,与其明确对接部门,提供划转基础材料;针对其他待清理企业,先后多次与市相关部门、单位对接,明确划转企业接收方,围绕待划转企业及子公司债权债务、人员结构管理、企业划转涉税政策等工作难点堵点,研究推进措施。后续,将按照“成熟一批,清理一批”的原则,积极推进企业清理工作。

21.针对审计指出个别长期股权投资账实不符问题整改不力问题

加强对委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指导,实现账实相符。相关事业单位先后召开党委会、巡视整改专题会、内控专题会,全面分析所办企业注册资本情况。经审核同意,并向相关部门申请,通过对企业注册资本中的实物部分进行减资的方式,实现账实相符。

截至2025年9月10日,巡视反馈的6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8项。提出整改措施197条,已完成182条。通过提醒谈话、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调整职务等方式组织处理1人。已新建制度22项,修订完善7项,拟新建3项。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系统治理,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和既定的整改方案,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管理。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还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紧盯时间节点,逐条逐项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进一步强化责任传导,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以责任落实倒逼任务落实,确保所有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二)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根源,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重点围绕管党治党、选人用人、权力运行、风险防控等领域,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注重对巡视整改中新制定、修订制度和流程的执行与运用,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推动各项工作规范化,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地生根、发挥效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深化改革创新,推动“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将巡视整改与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以整改成效服务发展新格局。重点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等领域取得实质进展。夯实“三农”发展根基,紧盯粮食安全、乡村产业发展、集体经济组织壮大等关键问题,将整改措施融入乡村振兴全过程。提升民生保障效能,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加快整改,真正将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和坚实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21-23119648

电子邮箱:swnbzzc@163.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2018室中共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直属机关委员会(信封上注明“关于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邮政编码:2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