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纪委监委紧盯基层执行法规制度情况,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社区一线开展监督,推动法规制度在基层落地见效。图为近日,该区纪检监察干部在金龙街道东海社区向办事群众了解情况。杨静昆 摄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要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确保制度规定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这一重要论断揭示了依靠制度管党治党的治理逻辑:人人平等、一体适用是价值理念,从严执纪、一严到底是实践路径,正本清源、固本培元是长效支撑。三者环环相扣、有机统一,对于持续发挥制度优势具有根本性、长远性指导意义。
一体适用: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是根植马克思主义政党属性、贯通百余年治党历程、回应长期执政现实考验的必然选择,蕴含清晰政治逻辑、深厚历史逻辑、鲜明实践逻辑。
从政治逻辑看,这是我们党与生俱来的政治本色。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明,我们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党章作为管党治党总章程,在总纲部分明确,“坚持依规治党、标本兼治,不断健全党内法规体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党员”一章中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党章从党的根本大法层面划定统一标尺,党内法规是全体党员共同意志的集中凝结,不存在凌驾制度之上、游离规则之外的特殊群体。
从历史逻辑看,这是百余年管党治党实践积淀的宝贵经验。我们党从成立之初,就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价值理念。党的二大制定首部党章并设立“纪律”专章,规定“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本党党员皆须绝对服从之”;延安时期坚持执纪从严,强调纪律面前一律平等,不论职务多高、功劳多大、党龄多长,都要遵守纪律,党内不准有不遵守纪律的“特殊人物”“特殊组织”;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建立了党和国家专责监督机关,大力宣传“人民公仆”思想,严厉惩治贪腐和浪费,严肃党的纪律;改革开放时期,反复强调加强党的领导和强化监督制约的重要性,加强并拓展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既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又把制度执行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完善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强化日常督察和专项检查,严格标准、从严执纪,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坚决查处,让硬要求变为硬举措、让铁规矩长出铁牙齿,为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从实践逻辑看,这是应对“四大考验”“四种危险”、牢牢掌握历史主动的现实要求。当前,我国发展已进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同时,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越是形势严峻复杂,越要发挥制度保障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有效化解党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危险,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完善规范、健全制度”。只有恪守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才能切实维护和加强制度权威,才能更好发挥党内法规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方面的重大作用。
刚性执行:打通制度落地见效全链条实践路径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制度是用来遵守和执行的。全党必须强化制度意识,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推动制度真正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必须压实责任、贯通监督、精准处置,构建闭环落实体系,不折不扣落实执行制度没有例外的硬性要求。
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层层压实执规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制度执行得好不好,关键在“一把手”。“头雁”带头践行,才能有效破除“上热中温下冷”的执行温差。各级领导干部不论职务多高、资历多深、贡献多大,都要严格遵守法规制度,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依法规制度谋事、依法规制度管人、依法规制度用权,自觉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但要严于律己,还要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要健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把制度执行成效纳入述职评议、年度考核、巡视巡察核心内容,构建一级带一级、全员抓落实的责任传导机制,坚决纠治选择性执行、打折扣、搞变通等不良现象。
用监督传递压力,织密全覆盖立体监督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抓好法规制度落实,必须落实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督察和专项检查。要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各方面监督应如同全域布设的监测探头,既紧盯重大决策、项目审批、资金分配、干部选用等关键领域,也覆盖日常履职、公务出行、队伍建设等具体环节;既聚焦领导班子、“一把手”等“关键少数”,也延伸至基层“小微权力”运行末梢。依托数字化监督平台拓宽线上线下监督渠道,推动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全过程可追溯,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规避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无处藏身。
坚持从严执纪,守住违纪必究刚性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要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要从严执纪执法,对于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决不搞“下不为例”,切实维护制度刚性。同时,做到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使干部在遵规守纪中改革创新、干事创业。
固本培元:不断厚植尊崇制度、恪守规则的内在自觉
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要依靠刚性执行,也要依托思想自觉。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持续拧紧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不断厚植尊崇制度、恪守规则的内在自觉。
持续加强理论武装。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告诫,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党建思想,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深刻认识岗位分工只是履职上的差异,没有高低之分,不存在凭借职务谋求法外特权的空间;权力越大、责任越大,自我要求也应该更严。理论上越清醒、行动上就越坚定,就能更加清楚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为了谁干、应该怎样干,在执行制度上就会更有力。
涵养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党内政治文化对于党员、干部的行为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立“明规矩”、破“潜规则”。走捷径、搞特殊、打招呼说情等“潜规则”,本质是突破制度统一标尺、谋求特殊对待。要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共产党人价值观,自觉抵制官本位等落后思想,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铲除各类错误认识滋生土壤。全体党员、干部都要认识到,法治之下,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都不能指望法外施恩,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着力构建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在全党形成“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的普遍价值共识,以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持续巩固制度治理成效。
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党性强,就会“正气存内、邪不可干”,党性弱,就容易被消极和错误的东西侵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把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作为终身课题,活到老、学到老、修养到老。要把政治修养摆在党性修养的首位,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汲取党性滋养,把学习遵守贯彻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党员、干部要持之以恒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同党中央要求“对标”,拿党章党规“扫描”,用人民群众新期待“透视”,同先辈先烈、先进典型“对照”,时常检视自身言行,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锐利武器,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
新征程上,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面临的风险挑战复杂严峻。越是风高浪急,越需要科学思想领航。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学细悟习近平党建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自觉做制度的尊崇者、执行者、捍卫者,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管党治党强大治理效能,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引领中国号巨轮劈波斩浪、行稳致远。(李霞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心得
从三个维度提升制度执行力
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既要把笼子织密织牢,防止“牛栏关猫”,也要强化制度执行,杜绝“纸笼禁虎”。实践中,要从思想自觉、有力监督、刚性约束三个维度发力,推动形成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的良好局面。
增强思想自觉。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制度建设推进到哪里,学习教育就要跟进到哪里。要强化宣传教育,以学促行。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必修课,引导党员、干部深刻理解纪律既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从思想源头强化对纪律的认同感和敬畏心。强化警示震慑,以案为鉴。用好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通过常态化的警示教育、案例通报,让党员、干部在对照剖析中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将外在约束转化为内在自觉。厚植文化底蕴,以文化人。将纪律教育与党性锤炼、家风建设相融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使遵规守纪成为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实现从“被动执行”到“主动遵循”的升华。
提高监督质效。只要公权力存在,就必须有制约和监督。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穿透力”。综合运用“嵌入式”“下沉式”监督,善于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督,提高发现执行偏差,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的敏锐性,变事后追责为事前预防、事中纠偏。紧盯重点对象,靶向发力。聚焦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等“关键少数”以及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的干部,实行分级分类监督,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精准“扫描”,着力发现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推动行权公开,以公开促落实。完善权力运行公开和责任落实机制,提高党务、政务透明度,让权力运行清晰透明、全程可溯,防止“劣币驱逐良币”“章子不如条子”等现象,让潜规则彻底失去市场。
强化制度刚性。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坚持执纪必严,杜绝“破窗效应”。对任何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不论涉及何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制度权威,让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用好问责利器,形成强力震慑。对执行制度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让管党治党不力、责任弃守的人付出应有代价。(茆磊作者系安徽省芜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代理主任)
制度面前无特权 执行制度无例外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确保制度规定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学习贯彻这一重要论述,关键在于摒弃制度执行中存在的“特权思维”“例外思维”和“好人主义”倾向,真正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树起来。
在破除“特权思维”中立起制度标尺。实践中,许多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的根源往往不在于制度缺失,而在于权力运行中的“特权思维”。比如,习惯于“先定调子、再铺路子、最后钻空子”,把本应统一的尺度变得因人而异。这种“选择性执行”严重损伤制度公信力。破除“特权思维”,必须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管理。完善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有效路径,建立制度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和公开通报机制,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年度述责述廉必述内容,让权力在制度轨道上运行。对触碰制度红线的,无论职级高低、资历深浅,一律严肃追责问责,以执纪公平树立制度公信。
在杜绝“变通打折”中拧紧执行链条。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任何搞变通打折扣都是对制度权威的消解。实践中,法规意识淡薄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阳奉阴违,在制度执行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奉行实用主义,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有的自作聪明,在制度中寻找“模糊地带”,打擦边球、钻空子。制度不执行比没有制度危害更大,必须在执行上见真章、求实效。破其“变通之术”,当以公开防暗箱、以刚性破弹性、以常态管长效,切实做到执行制度无变通、无死角、无例外,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在摒弃“好人主义”中扛起责任担当。制度的权威不会自然形成,必须在刚性执行中持续巩固。党委(党组)在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工作中承担主体责任,要牢固树立执规是本职、执规不力是失职的理念,切实担起执规责任。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坚决拒摒弃“老好人”思想,敢于板起脸来管理监督,推动各项制度不折不扣落实落地。纪检监察机关在执行制度中要敢于唱“黑脸”,不因“初犯”而“放一马”,不因“说情”而“降一等”,以刚正不阿的铁面担当捍卫制度尊严。
新的赶考之路上,我们要以习近平党建思想为指引,矢志不渝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让遵规守纪从外在约束转化为内在自觉,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曾有成 作者系湖南省永顺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