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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纪”事丨以有力监督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近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概论》出版发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出发,深刻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战略意义,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创造性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从理论到实践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概论》系统阐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体系、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等,充分阐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重大理论成果,是中国共产党不懈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升华和实践结晶,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是广大党员、干部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读物。

  9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青岛市北海造船厂一货轮火灾事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教训,深入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落实落细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发展和安全,在多个重要场合深刻阐明发展和安全的辩证关系,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树立发展是硬道理、安全也是硬道理的理念”。“十五五”时期,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底线思维”“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等重要要求,加快构建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新安全格局,既善于在发展中夯实安全根基,又善于以安全屏障拓展发展空间,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

  9月8日,根据宪法规定,国家监委举行新任国家监委副主任宪法宣誓仪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出席。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主任刘金国主持并监誓。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任命的国家监委副主任赵世勇、张忠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宪法宣誓制度写入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习近平总书记要求领导干部“对宪法法律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带头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知晓为官做事尺度”。

  9月11日,中央纪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公开通报六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追责问责典型案例。通报的案例中,有的干部政绩观严重偏差,新官不理旧账,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有的干部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决策新增隐性债务;有的单位举债实施公益性项目,新增隐性债务;有的地方隐性债务化解不实……这暴露出一些地方和单位的领导干部政绩观存在偏差,纪律观念淡薄,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严重影响了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成效。

  “十五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繁重。要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要求,聚焦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方面,加强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监督检查,用好巡视成果、强化整改监督,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要持续强化隐性债务问题查处问责力度,对新增隐性债务和化债不实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过去一周,1名中管干部被宣布接受审查调查,4名中管干部被公布开除党籍和公职。密集通报再次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一刻不能停的强烈信号。“打虎”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彰显党中央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清除腐败毒瘤的坚定决心。不论职务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必将受到严肃追究。领导干部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要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持续筑牢拒腐防变堤坝,以正风肃纪反腐实际成效守护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