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倩 李静
中国共产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进一步强化纪律认同,凝聚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共识,筑牢积极干事创业的思想政治基础,是提高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实效的重要抓手。
夯实认知基础
实践证明,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好了、掌握了,又自觉遵守了,防患于未然,就可以防止一些干部今天是“好干部”、明天是“阶下囚”的现象。可见,认真学习党章和党规党纪、强化纪律认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党内法规分为七个类别、四个效力层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属于第四位阶的中央党内法规,是党的自身建设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基础上,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把握学习教育的历史溯源、时代背景、核心内涵、实践要求、重大意义与深远影响,确保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激发情感力量
情感作为联结认知与实践的重要纽带,在强化纪律认同中可以发挥独特的催化作用,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对标对表、深查问题,不断将纪律要求从外在规范转化为内心认同。
以违纪羞耻感,筑牢思想防线。违纪羞耻感作为一种道德警醒机制,是指广大党员干部主动把自身已经实施或可能实施的行为置于党规党纪的评判标准之下,继而在思想上高筑堤坝,心怀对党规党纪的敬畏,坚决防止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以守纪荣誉感,升华精神追求。守纪荣誉感特指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规党纪,获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肯定性评价,进而产生的自豪和光荣。这种情感能够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产生“守纪光荣”的内心认同,从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各种诱惑和不良风气面前保持政治定力。
以遵纪责任感,催生担当作为。遵纪责任感作为严于律己的道德规范,是广大党员干部通过自身言行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化为可见、可感、可参与的精神纽带,有助于使纪律要求走进大众内心,形成争当党规党纪坚定维护者、带头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的浓郁氛围。
促进行动自觉
加强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学、以案说纪。2013年至2023年,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5.1万起,党纪政务处分77.4万人,彰显了着力整治广大党员、干部作风问题的决心。通过运用由风及腐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有助于以外在强制力确保广大党员干部的行为符合纪律要求,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
强化党性教育,把他律转化为自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他律转化为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党性教育始终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强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并把党组织开展教育同党员自我教育相结合,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时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在面对各种诱惑和考验时坚守本色、恪守本分,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完善榜样教育,增强示范标杆的引领作用。一方面,要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能够形成“头雁效应”,带动整支队伍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拼搏进取、奋勇争先。另一方面,要发挥身边模范的带头作用。身边模范能够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促使广大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作者分别为上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