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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时评】广泛调动各类社会资源 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

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办好各项民生事业、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奋力推进民生福祉达到更高水平

■关信平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十五五”时期,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国家总体建设与发展中的重要性越来越大,具体任务也越来越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健康中国、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多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聚焦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

目前,我们已建成世界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形成世界最大规模的中等收入群体。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社会民生领域仍存在一些短板弱项。

比如,结构性就业矛盾凸显,新就业形态人员权益保障有待加强;人口老龄化日趋严峻,常住人口市民化仍面临不少制约因素;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的总体效益有待加强;在养老、育幼、助残等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供给不足、质量不高、资源分配不均衡等问题。

“十五五”时期,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既要持续的资源投入与制度设计,也要精准聚焦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

“普惠”不等于完全免费,而是通过政府支持降低费用、提高可及性,让更多人享受到质量不断提升的公共服务。“十五五”时期,普惠性民生保障需紧密结合实际场景,平衡好政府、市场与家庭责任,合理确定保障层次与政府负担程度,重点包括推动教育资源扩优提质、推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共享、大力发展“一老一小”普惠服务。

“基本”并非低水平供给,而要随经济社会发展与民众需求提升而提升。“十五五”时期,应依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细化制定分地区分领域基本服务项目清单、基本质量标准、均衡评估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进一步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增量服务事项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同时,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人口变化相协调,按照服务半径合理、规模适度、功能适用、保障有力要求,优化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兜底”也不是“一包到底”,而是通过加大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力度、强化社会救助动态监测和主动发现能力等,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十五五”时期,可进一步运用大数据比对与实地摸排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动态监测预警,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合理确定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相挂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在此基础上,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优先吸纳带动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日前,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提出全面推行急难事项“小额快救”,办理时限一般不超过3天。意见明确,对因遭遇突发变故、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急难情形,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实施“小额快救”,进一步畅通快速申请渠道,简化审核办理程序。通过“小金额、免核对、快办理”,有力提升临时救助“救急难”的制度效能。

从“社会性消费”到“社会投资”——

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从趋势看,新质生产力对传统劳动密集型制造业的替代过程可能会带来新的社会结构分化和收入差距的增大;老龄化和少子化给民生保障带来一系列挑战,要求制定和实施更多更好的社会政策去提高人口质量;国际关系中的不确定性增大,要求民生保障体系进一步增强韧性。新时代新征程,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办好各项民生事业、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奋力推进民生福祉达到更高水平。

一要积极转变观念。过去,民生保障常被看成一种“社会性消费”。新形势下,应该更多地看到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种“社会投资”的重要意义。政府和社会在民生领域投入的资金,都会在发展中获得更多的回报。要特别重视“投资于人”,并“提高民生类政府投资比重”,包括适应人口结构变化和流动趋势,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人的全面发展投资。同时,民生建设的目标不应仅仅停留在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要上,而要瞄准缩小收入差距和实际生活差距,不断提高民众的生活质量、居住品质。

二要弥补短板弱项。有些方面的制度还未建立起来或者说还不够成熟,如免费教育向非义务教育阶段延伸等;有些制度虽然建立了起来,但作用效果还不够理想,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新形势下,有必要认真研究人民群众实际需要的发展变化,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不断健全民生保障的制度体系。

三要扩大覆盖面。目前,兜底性民生保障制度体系的覆盖率还比较低,帮扶困难群众的范围不够大;普惠性民生保障项目中也有一些存在覆盖面的缺口。一方面,应进一步扩大社会救助等兜底性民生保障制度的对象规模,让更多的困难群众能够得到帮助;另一方面,应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率,尤其要有效解决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问题。

四要促进均衡发展。推动更多公共服务向基层下沉、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促进区域间服务标准衔接。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加强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统筹,完善投入保障长效机制。

五要增大资源投入。合理提高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增加政府资金用于民生保障支出。既要加大各级政府公共财政在民生领域的支出比例,也要进一步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更加广泛地调动各类社会资源,共同为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力度作出贡献。

(作者为南开大学社会建设与管理研究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