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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时评】加强正确政绩观教育

■周晔

什么是正确政绩观?如何加强正确政绩观教育?伟大建党精神是中国共产党的精神之源,是我们理解和把握正确政绩观的一把金钥匙。

第一,坚持真理、坚守理想,为正确政绩观树牢思想旗帜。

坚持真理、坚守理想是伟大建党精神的思想基石,集中体现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信仰和政治志向。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才能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客观实际,避免主观主义和教条主义的错误倾向;只有坚守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员干部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始终保持政治定力。

树立正确政绩观,要自觉按规律办事、一切从实际出发。这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毛泽东同志将其归纳为“实事求是”。在追求政绩上“搞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那一套”,脱离实际、急躁冒进,层层加码、乱铺摊子,本质上是违背了马克思主义、背离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政绩观既体现在抓发展上,也体现在惠民生、保稳定上;既体现在即期见效的显绩上,也体现在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潜绩上;既体现在解决现实矛盾上,也体现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加强正确政绩观教育,既有时间广度和成效深度的内在要求,又具有显性表征和潜在作用的双重意蕴,需要把握好现实与历史的辩证关系。

第二,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为正确政绩观锚定价值取向。

政绩观是“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这一党的初心使命的具体表现。围绕践行初心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三个坚持、三个反对”的价值旨归,即坚持高质量发展,反对贪大求洋、盲目蛮干;坚持出实招求实效,反对华而不实、数据造假;坚持打基础利长远,反对竭泽而渔、劳民伤财。相关重要论述为回答“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业绩”提供了重要遵循。

必须意识到,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是对初心使命的践行,是为了造福人民,而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新时代新征程,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消除影响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各种消极因素,敢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

第三,不怕牺牲、英勇斗争,为正确政绩观指明实践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给出了“窑洞之问”的第二个答案,即党的自我革命,并强调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这是新时代新征程不怕牺牲、英勇斗争的实践要求。

“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还有风险隐患。面对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必须发扬历史主动精神,克难关、战风险、迎挑战。

事业发展,关键在人。新时代新征程,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

第四,对党忠诚、不负人民,为正确政绩观确立根本原则。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真抓实干、久久为功。习近平总书记曾深情回忆:“我当年到了正定,看到老百姓生活比较贫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比较落后的情形,心里很着急,的确有一股激情、一种志向,想尽快改变这种面貌。”新时代新征程,党员干部要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进一步看,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伟大建党精神是党性坚强之源,党性坚强是正确政绩观之基,三者相互滋养、相辅相成。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要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指引,深刻领悟正确政绩观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保障。

(作者为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高校伟大建党精神研究中心复旦大学分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