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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时评】八项规定:新时代首部重要党内法规的标识性意义

■祝叶飞 周中之

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具体包括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等八个方面,简称“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是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制定的第一部重要党内法规,也是新时代依规治党的“破题之作”。从“徙木立信”到“化风成俗”,中央八项规定成为习近平党建思想中鲜明的实践载体和理论标尺,在党的建设尤其是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中具有重要的标识性意义。

直面管党治党难题,深刻塑造党的作风建设与政治生态

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决定党和国家事业成败。作为党的十八大之后制定的第一部重要党内法规,八项规定直面作风建设的“老大难”问题,为党立规矩定准则,构成了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核心要义。

直面管党治党难题,以“小切口”促成“大变局”。八项规定短短600余字,字字千钧。它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规范出访活动等八个方面立下规矩,每一规定都十分明确具体,都是刚性要求。这种“规定就是规定”的鲜明态度,正是直面作风建设的破题之举。革命岁月中,从“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到“两个务必”的谆谆告诫,我们党就始终注重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八项规定正是将党的光荣传统与优良作风转化为具有可执行性的党内法规,赋予其规范效力,使之成为内涵明确、长期有效、反复适用的制度规范。由此,实现了党的作风建设向“常态化制度”的跃升。

加强作风建设,以“徙木立信”增强党群信任。历史反复证明,只有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才能不断滋养党和群众的血脉深情。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雷厉风行抓八项规定,出发点和落脚点就在这里。从具体内容看,八项规定每一条,“破”的都是人民群众最痛恨、反映最强烈的歪风邪气,“立”的都是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双手赞成的清风正气。从实际成效看,无论是遏制“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铺张”,还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都是顺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和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徒木立信”之举不仅在于破题,更在于塑造政治生态。八项规定正是通过聚焦作风建设、解决具体问题、构建制度机制,解决了“老虎吃天不知从哪儿下口”的问题,为全面从严治党开篇布局,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重要起点。

刚柔共济辩证统一,共同构成新时代作风建设的方法论

八项规定作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先手棋”,其生命力在于执行和落实。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改进作风必须向制度建设要长效,这就需要八项规定兼具“刚性”制度约束与“柔性”精神引领的特质。八项规定之“刚”,“刚”在制度约束,当打就打,重在严惩。八项规定之“柔”,“柔”在价值引领,文化涵养,重在预防。“刚”与“柔”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新时代党的作风建设的完整方法论。

一方面,从“刚性”上看,八项规定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具有不容挑战的刚性权威和纪律约束。谈及八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不加“试行”两字,“就是要表明一个坚决的态度,表明这个规定是刚性的”,强调“我们说了不是白说,说了必须做到,把文件上写的内容一一落到实处”。通过贯彻“从严要求”和“刚性标准”,使党员干部树立了严格的标尺,划定了作风上的红线。

另一方面,从“柔性”上看,八项规定又具有“价值引领”“精神塑造”和“文化涵育”等“柔性”的一面。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党内很多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这就需要广大党员干部自觉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使守规矩成为浸在骨子里、融在血液中的自觉修养,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实施八项规定,既要注重规范惩戒、严明纪律底线,又要引导人向善向上,发挥理想信念和道德情操引领作用,在思想上固本培元。

八项规定如果没有刚性约束,作风改进将沦为空洞口号;如果没有价值引领,也难以形成内在的自律自持。这种刚柔相济的特质,正是八项规定能够“改变中国”“化风成俗”的关键所在,体现了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统一的深刻要义。

深刻体现“两个结合”,擦亮新时代党的建设金色名片

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八项规定之所以成为全党全社会公认的标识性话语和新时代以来党的作风建设成效的政治象征,恰是因为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马克思主义政党永葆本色的理论自觉与行动自觉,创造性地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纪律要求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治理智慧深度融合的典范。

八项规定深刻体现了“两个结合”的思想,特别是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德法共治”的治理智慧高度契合。一方面,八项规定的精神内核,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诸多理念一脉相承。其中,第一条有关反对形式主义等规定,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政者,正也”的为政之道,并与“修身为本”“俭以养廉”的道德要求相呼应。第五条“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等要求,体现了“民为邦本”的民本思想,旨在破除特权、密切联系群众。第八条“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继承了中华文化中的“俭,德之共也”的修身传统。另一方面,八项规定之所以有效,关键在于它创造性地运用了中华文化中“德法共治”的优秀传统,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严明纪律性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治理智慧结合起来,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规依纪管党治党提供文化支撑。

从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来看,八项规定是“自我革命”的切入口;从中华传统文化语境来看,八项规定是“徙木立信”的开始——它以“铁规矩”的形式,用马克思主义激活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习近平党建思想中具有强烈标识性的符号系统。正是这种结合的典型示范,使八项规定不仅作为一项制度文件存在,更是作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变局”“移风”的精神符号系统而存在,不断擦亮新时代党的建设金色名片。

(作者分别为上海海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