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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杨浦区、嘉定区、崇明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前,上海市静安区、杨浦区、嘉定区、崇明区纪委监委分别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具体如下:

静安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静安区南京西路街道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原副主任沈煜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接业务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等问题。2020年至2024年,沈煜在担任街道绿化和市容管理所所长、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副主任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为他人在承接街道辖区垃圾清运业务、核定垃圾运量等事项中提供便利,并收受好处费。2019年至2024年,多次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和旅游安排,并收受礼金。沈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静安区共和新路街道社区平安办公室原负责人何方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9年至2023年,何方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并收受礼金。何方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静安区静安寺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于飞、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九级职员屠瑞卿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21年11月,于飞、屠瑞卿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于飞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5年8月,于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屠瑞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杨浦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杨浦区水务管理事务中心设施养护管理部部长王志坚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5年9月26日,王志坚借女儿结婚领证为由在节假日前组织宴请,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并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餐费。王志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杨浦区就业促进中心(公共人事服务中心)原党总支书记陈琪履职不力问题。2014年9月至2019年3月,陈琪在履职期间,对创业补贴审批工作审核把关不严,工作流于形式,未及时发现有关人员骗取创业补贴的行为,造成国家财产损失。陈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杨浦区五角场社区公益服务中心原助残员陈清利用职务便利受贿问题。2019年至2025年9月,陈清受委托从事公务期间,将本应服务残疾人的工作职责转化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工具,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陈清被解除劳动关系,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嘉定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上海华亭息园原出纳周利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单位资金等问题。2018年初,周利红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并收受礼金。2010年至2024年间,周利红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单位资金。周利红还存在其他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25年12月,周利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嘉定区南翔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工作人员王黎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2年至2024年每年中秋、春节期间,王黎斌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并收受礼金。2025年12月,王黎斌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组织对其进行岗位调整,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3.嘉定区嘉定镇街道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工作人员邵韦在处置“12345”相关热线工单过程中履职不力问题。2024年,邵韦在处置小区加装电梯期间因车库出租给施工人员居住引发扰民问题的热线工单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跟进问题的解决,导致热线工单整体超期。2026年2月,邵韦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崇明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崇明区陈家镇生态保护和市容环境事务中心原主任陈晓峰违规吃喝等问题。2016年至2023年,陈晓峰以虚设业务、虚增费用等方式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用于违规聚餐、宴请、赠送礼金等。陈晓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崇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刘卫忠、姚一鸣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5年5月,刘卫忠、姚一鸣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时分别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予的超市储值消费卡。刘卫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姚一鸣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崇明区住房保障和修缮管理事务中心原副主任沈庆不正确履职等问题。2017年至2019年,沈庆利用担任崇明区房屋管理中心拆房科科长、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副主任的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其亲属所经营的公司谋利。沈庆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管理九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