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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大学纪委:优化工作机制 提升重点领域监督质效

上海电力大学纪委深入贯彻落实十二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聚焦学校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能源电力特色高水平大学目标任务,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积极探索推进重点领域监督工作机制和有效举措,全面提升重点领域监督治理效能。

凝聚监督合力,压实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协同党委建立“1+1+N”三位一体监督协作机制,即“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重点领域职能部门职能监督”的监督机制。出台《上海电力大学重点领域监督与再监督工作办法》,进一步厘清职能监督与专责监督职责边界,明确监督目标内容。编制《上海电力大学纪检监察工作指引》,指导重点领域廉政监督员进一步落实职能监督,与校纪委再监督形成同向发力、联动协同的监督合力。建立《重点领域监督与再监督工作台账》,推动各部门梳理出2024年学校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点25个,确定监督内容54项,通过“清单+台账”方式,督促重点领域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督,防范各类风险。

紧盯关键少数,优化监督方式。定期召开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联席会,听取重点领域职能部门“一把手”针对本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开展职能监督情况汇报,对职能部门开展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切实强化源头治理,筑牢廉政风险“防火墙”。加强约谈提醒机制,针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重点领域存在问题,先后与职能部门、院系领导开展约谈提醒10余人次,进一步推动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落实落地。积极运用专项监督、明察暗访、实地检查等方式,对招标采购、招生考试、资产管理、基建工程、实验室管理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监督,从严从实深化日常监督。

强化办案引领,深化标本兼治。树牢办案就是最有力的监督理念,对重点领域问题线索优先研判处置,及时跟进督办。今年以来,在重点领域加大执纪执法力度,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起到较大震慑效应。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推进案件查办和问题分析,全面开展《提升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治理效能》课题调研,既严肃查处案件,又深刻剖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针对系统性、顽固性问题和突出风险点靶向施治,切实把查办案件与强化治理、加强警示教育、推动深化改革结合起来,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精准有效发挥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职能作用。(作者:郭倩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