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上海市崇明区运粮村村民施大娘向前来走访的巡察组工作人员反映情况:“和别的村比,我们村的土地流转收入一年下来少了很多。”
工作人员随即通过查阅台账、询问等方式,核查比对土地流转收入。“124平方米,一年租金1240元,现在还能租到这么便宜的村集体房屋?你们的租赁标准是什么?”面对巡察组工作人员以及相关台账资料,村党组织负责人周某承认了集体房屋租赁价格严重偏低的事实。最终,周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区纪委监委督促推动镇党委、政府落实整改,要求承租户向集体经济组织补缴租金3.06万元,并及时上调租金。
近年来,崇明区立足提升对村巡察工作质效,采取交叉比对走访等工作方法,探索实践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组办联动等工作机制,精准发现拆分村级工程项目、违规购买服务、村级“一肩挑”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承揽小微工程等问题。针对共性问题,该区区委巡察机构制发巡察建议书5份,督促乡镇党委扛起村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对村巡察从“发现问题”向“系统治理”深化。本届以来,崇明区已对18个乡镇党委及所辖的268个村党组织开展巡察,移交村干部问题线索68件,立案57人,党纪政务处分38人,推动制定修订村级制度240多项。
该区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化对村巡察“发现问题—反馈整改—成效评估—制度固效”全链条管理机制,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通讯员 刘日 朱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