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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为上海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1月21日)

  廖国勋

 

  我代表第十一届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总结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刚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李强同志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上海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中央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纪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市委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稳中求进工作方针,坚决落实“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努力推动上海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

  (一)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心里去、往深里走、往实处落

  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市纪委常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带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努力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坚持边学习、边调研,开展探索有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实践途径等5项重点课题研究,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到主题教育各环节。着力加强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发现和纠正学习贯彻不深入不彻底等问题,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

  坚决践行“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把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七个有之”行为,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到工作中。2019年,全市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党员干部41人。

  加强对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工作的指示要求和打赢三大攻坚战、减税降费、党和国家机关机构改革、筹办第二届“进博会”和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先后组织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以铁的纪律确保中央和市委政令畅通。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要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总体要求。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营造党员干部在守牢廉洁底线基础上的激情干事、开拓创新氛围。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扎实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牵头19家单位对4个方面17项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紧盯农村集体“三资”、民政救助、教育公平、医疗负担、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督促各成员单位加强上下互动和部门联动,建立联络协调、进展报告、跟踪督导、监督检查等四项协作机制,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86个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正风肃纪就在身边。

  深化扶贫帮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民生低保资金、惠农帮扶资金以及东西部对口扶贫资金使用为重点,坚决查处和纠正贯彻扶贫帮困政策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等问题。2019年,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11个、处理相关责任人18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7人,分别同比增长33.7%、50.4%、49.1%。坚持东西部扶贫协作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对口支援地区在线索移送、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积极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工作。建立健全中央督导组移交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机制、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对问题线索当天研判、当天移交、快速处置、严格审核。明确“四个一律”要求,对党员干部直接涉黑的一律提办,对查办过程中可能遇到干扰和阻力的一律提办,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一律提办,对跨部门跨领域的问题线索及案件一律提办。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严肃查处了杨浦区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卢焱,杨浦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任湧飞,奉贤区奉城镇原党委书记蒋德川,金山区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吴引其等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全市共立案491件491人、留置51人、作出党纪政务处分319人、移送司法机关60人,“惩腐打伞”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三)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治“四风”

  持续保持纠治“四风”的高压态势。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对违规违纪行为扭住不放、寸步不让,深挖细查“不吃公款吃老板”、以“会务费”“劳防用品”等名义滥发津补贴等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2019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66个、处理相关责任人98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75人、通报曝光262起,同比分别增长15.1%、24.3%、29.4%、46.4%。

  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紧盯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履职尽责方面拖沓敷衍、回避矛盾、推诿扯皮等突出问题,对8起在环境污染监管、财政资金使用审核、发放补贴审核方面监管不力、不正确履行职责以及弄虚作假、谎报情况等典型案例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专项调研和梳理分析,着力整治困扰基层的作风顽疾,切实提升基层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拓展运用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信息统计系统功能,定期对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进行大数据归纳,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行总结评估。针对反复发生的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健全完善监管制度,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保持反腐惩恶高压态势。坚持立足于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既坚决惩治腐败,又科学稳妥把握,把案件查处与经济发展、大局稳定、社会有序等因素统一起来,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19年,全市共处置问题线索10615个,同比增长6.5%;立案3579件,同比增长21.1%,其中局级干部37人,同比增长42.3%;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14人,同比增长17.3%,其中局级干部38人,同比增长81%;移送检察机关169人,同比增长67.3%。

  不断扎牢制度笼子。把查办案件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抓住执纪审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补齐制度短板,做到查办一个案件、纠正一类问题、建立一批制度。针对高校全面从严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助市委制定《关于新时代深入推进上海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市属公办高校领导人员防范廉政风险的若干规定(试行)》,为深化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制度遵循。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加强镇级层面的直接监管,对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全部网上公开竞价交易。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修订《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健全招投标监管机制,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强“智慧监管”,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强化党员干部思想自觉。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完成李延臣、吕永杰等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片的制作工作,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积极探索纪律教育新形式,指导有关区纪委监委在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单位召开纪律教育会,将处分决定从生硬的“一张纸”转化为生动的“一堂课”,进一步提升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在“廉洁上海”微信公众号、“廉洁上海”微博、上海纪检监察网等发布信息1.5万余条,为党员干部强化遵规守纪的自觉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加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安全和追逃防逃追赃工作。组建覆盖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安全联络员队伍,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本市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场所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入开展重大风险排查。2019年,全市共对182人采取留置措施,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部署开展上海“天网2019”专项行动和“猎狐行动”,紧盯重点对象、重点案件进行攻坚,健全防逃管理工作机制,全力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一体化。2019年,共追回外逃人员119名,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6人,追回赃款10亿余元。

  (五)做实做细监督首要职责,进一步拓展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健全完善监督体制机制。深入探索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有机联动的有效举措,建立健全巡视巡察与纪检监察机关的信息互通机制,巡视巡察组在入驻前听取监督检查、党风政风、信访等部门和派驻机构关于被巡视巡察单位的情况介绍,做到靶向监督、精准发力。建立市纪委领导逐一约谈各区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派驻机构向市纪委机关请示汇报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部门与对口联络单位的协同联动,层层传导压力,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着力提升监督工作实效。以执行政治纪律、落实主体责任、贯彻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问题线索处置等为切入口,扎实开展政治生态分析,强化成果运用,推动政治生态不断优化。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明确廉政审核“双签字”要求,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扎实推进信访举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提高信访举报综合分析和处置质量,进一步强化信访监督的力度。2019年,中央纪委受理的来自上海的越级信访量同比下降16.5%。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和量纪执法标准,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妥善用好“四种形态”。2019年,全市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11466人次,同比增长27.2%。用好第一种形态,以约谈函询、批评教育等方式处理8161人次,占71.2%;运用第二种形态,以轻处分、组织调整等方式处理2262人次,占19.7%;运用第三种形态,以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方式处理479人次,占4.2%;运用第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564人次,占4.9%,比例分布进一步优化,精准性进一步提高。

  深入推进“数字监察”“智慧监察”建设。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委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加快建设“五平台一体系”,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纪检监察业务深度融合。坚持聚焦特色、注重实效,着力抓好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正式上线试运行“一键搜”,与有关部门就信息数据实时共享。2019年,共受理本市纪检监察机关信息查询申请361批次,为日常监督和辅助办案提供了有力支撑。

  (六)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和巡视整改,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

  牢牢坚守政治巡视定位。紧扣督促做到“两个维护”,聚焦政治责任,围绕落实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政治监督,精准发现问题,纠正政治偏差。组织开展十一届市委第四、第五、第六轮巡视,完成对25所市管高校和42家市管国有企业的巡视全覆盖,共发现问题1247个、向被巡视单位提出建议100条、向市有关部门提出建议34条、形成专题报告22份,移送问题线索142个。深化完善巡视制度机制,严格执行巡视报告问题底稿制度,开展巡视工作“后评估”,推动巡视工作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更加有效。

  强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实巡视情况通报机制,对巡视发现的重点问题分别在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市管国有企业巡视情况专题通报会上进行通报,推动相关单位和领域共性问题的解决,达到“巡视一批,带动一片”的效果。开展巡视整改评估工作,对部分被巡视党组织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倒逼被巡视党组织进一步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2019年,被巡视单位共提出整改措施3979条,党纪政务处分41人,诫勉谈话83人,通过提醒谈话、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调整职务等方式处理751人,退出钱款约1800万元,制定完善制度1062项。

  坚持巡视巡察一体推进。积极探索符合超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方式,通过专项检查、现场指导等方式,督促各区党委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各区换届以来,已巡察790个区管单位,覆盖率为61.4%;发现问题16556个,移交问题线索1212个。各区党委通过“巡镇带村”“巡街带居”等方式,延伸巡察村居3553个,覆盖率达到59.2%,共发现问题10595个,推动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通了巡视巡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七)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释放体制机制活力

  一体推进“三项改革”。坚持和完善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聚焦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进一步深化探索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协作配合机制,围绕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移送起诉、审查起诉、案件审判、日常沟通等五个方面重点,研究制定具体操作细则。分层分类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限,切实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

  分类推进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协助市委制定出台《关于深化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市管企业、市管金融企业和市管高校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三个实施方案。召开深化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和分领域改革推进会,对改革任务作出细化安排,明确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推动派驻监督向国有企业、金融企业、高校延伸。加强对各区纪委监委开展派驻机构改革的工作指导,有序推进区一级党政机关派驻全覆盖。

  构建高效顺畅的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研判、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对问题线索实行“两轮研判、合并报批、专题会议决定”的处置方式,增加研判频次、压缩研判时限,确保问题线索处置规范有序。加强与组织部门、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制定印发纪检监察机关提请公安机关协助采取搜查、留置、通缉措施的规定和进一步规范对涉嫌违法犯罪党员作出纪律处分工作的实施意见,凝聚工作合力。进一步改进审理文书,运用好党言党语、纪言纪语,体现违反党纪的问题、情形和后果,凸显审理工作的政治属性和纪律特色。

  (八)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落地

  深入推进“四责协同”机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细化“四责协同”机制的指示要求,协助市委制定下发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意见,推动“四责协同”机制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将“四责协同”机制开展情况纳入巡视巡察、专项检查以及政治生态分析范畴,加强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逐级推动落实。按照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要求,做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的案例编选工作,将“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做法编入案例。

  鼓励基层深化实践探索。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四责协同”工作的指导,在拓展覆盖面、抓责任协同上加大力度,推动市、区、街镇三级全面建立“四责协同”机制,并向国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拓展延伸。全市各级党组织积极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有效做法,通过推进下级党组织负责人每年向上级党组织述责述廉、纪检组织专责监督与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协同联动、廉情抄告回告制度等具体工作举措,把责任横向协同与压力纵向传导结合起来,形成各责任主体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

  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实施精准问责。抓住典型,对长宁区昭化路厂房“5.16”墙体坍塌事故涉及的14名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理,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着力提高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2019年,全市共实施问责案件192件、处理相关责任人(含党组织)290人(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6人,分别同比增长3.8%、8.6%、56.2%。

  (九)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着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探索对纪检监察组织开展政治监督的工作模式,督促纪检监察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努力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带头接受教育,主动加强改造,保持斗争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素质和政治能力,当好党的忠诚卫士。

  着力增强履职本领。认真贯彻《上海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三年实施规划(2018-2020)》,以强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重点,分层分类实施教育培训。全年自办33个班次、覆盖4700余人次,完成对市、区、街镇以及国企、高校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全覆盖。先后选送54批次334人次参加中央纪委调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和思想政治工作水平。深化以干代训,分批分次抽调210名干部参与巡视、专案等工作,在反腐败斗争第一线锻炼干部,学真本领、练真功夫。

  严格日常管理监督。坚持“刀刃向内”,强化自我监督,充分发挥干部监督机构和机关党委、纪委作用,定期排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对滥用职权、以案谋私的坚决处理,对担当不力、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2019年,全市共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12人,给予党纪处分8人,诫勉谈话8人,批评教育12人。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市监委优选聘请40名特约监察员,强化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工作人员的监督,彰显接受监督的自觉和自我革命的勇气。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尽管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但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有些腐败案件的手法更加迂回、情节更加复杂、方式更加隐蔽,有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滋生“四风”的土壤还没有完全铲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层层传导不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还没有到位;国有企业、金融企业、高校等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基础还相对薄弱。同时,与中央和市委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差距。有的深化“三转”不够到位,对履行监督职责理解不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精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不够顺畅;有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还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后的新形势新任务,斗争精神不够,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上海努力建设“五个中心”和全面推进三项新的重大任务的关键之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市委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协助党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切实履行监督首要职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一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上海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强保障。

  (一)以绝对忠诚践行初心使命,坚决担负起“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纪委监委的工作是政治工作,纪检监察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其初心、初衷就是加强监督、保证党的先进纯洁、巩固党的团结统一。要进一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要守住政治监督根本定位,聚焦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推动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坚决纠正一切阻碍国家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行为。要紧紧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市委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保持斗争精神,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聚焦政治原则、政治生态、政治担当,着力检查贯彻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等情况,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着力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继续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中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政策落地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和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要巩固拓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成果,聚焦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围绕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违规获取征地拆迁补偿以及吃拿卡要、借机敛财、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要把扫黑除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战场,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不断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成为习惯。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民心向背和我们党能否守住立党初心、实现执政使命。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新绩”重要批示精神,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管出习惯、化风成俗,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要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细化规定,列出正面、负面清单,深挖细查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要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拓展问题发现渠道,构建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立体网络,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好。要探索开展对作风建设制度的评估工作,推动各单位定期对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等规章制度进行立改废,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常态化。

  (四)强化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实现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和制约,是我们党实现长期执政的根本所在。要立足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的定位,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加强监督,增强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的有效性。要实事求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要坚持权力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切实做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最大限度压缩权力设租寻租的空间。要大力推动监督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把风险防控的关键节点和要求内嵌到审批、监管等平台中,推动权力在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确保权力运行全程留痕,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

  (五)健全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深入推进巡视巡察高质量发展。巡视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和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要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十一届市委巡视工作规划》,准确把握政治巡视内涵,坚持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加强统筹谋划,聚焦被巡视党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重要工作情况,推进政治监督进一步具体化、常态化。要着力探索巡视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有效路径,健全完善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提升巡视工作质量。要持续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深化巡视整改评估工作,强化整改日常监督,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要进一步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积极探索把巡视巡察纳入融入“三不”一体推进工作格局,及时精准处置巡视巡察移交线索,充分发挥标本兼治战略作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本市巡视巡察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创新上下联动方式方法,坚持以巡视带巡察,推动区委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加大延伸巡察村居力度,分类推进市级机关、市管高校、市管国有企业巡察工作,切实提高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

  (六)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是纪检监察工作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的重要原则和方法论。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既严厉惩治、又有利于稳定,既顺应民心民意、又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努力提高治理腐败效能。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严肃查办发生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腐败案件,坚决查处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腐败治理,严肃查处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全面深化追逃追赃工作,推进追逃防逃追赃一体化。要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深化以案促改工作,针对案件暴露出来制度不健全和执行不力等问题,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要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用好案例资源,通过撰写剖析材料、编印忏悔录、拍摄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在案发地区、单位、行业的党员干部中进行警示教育,剖析腐败成因,深挖思想根源,真正使教育警示触及灵魂、震撼心灵;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

  (七)着力在日常监督上完善机制、形成合力,进一步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第一职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是做到高质量监督。要补齐日常监督短板,把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贯穿始终,综合运用平时观察、谈心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巡视巡察整改、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等方式,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要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推动主要领导干部决策和用人情况等在适当范围内公开,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要进一步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监督格局,搭建由党风政风监督、信访、案件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等部门和巡视机构、派驻机构等共同参与的监督工作平台,抓好监督信息共享和监督工作统筹推进,推动四个监督统筹衔接、协同联动,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要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形成强大监督合力。

  (八)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把改革成果转化为工作效能。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要继续推进“三项改革”,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完善对下级纪委监委“两为主一报告”、对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全面落实市管高校派驻改革任务,探索开展垂直管理单位和部分以上级管理为主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要进一步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修订《上海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1+2”制度规范,健全完善监督执纪执法一体运行的工作机制,为贯通运用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两把尺子”提供制度保障,实现力量使用和工作效能最大化。要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探索建立以证据收集与运用为核心的证据标准体系,推动调查取证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要认真落实《上海市纪委监委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2018—2022年)》,加快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水平,为纪检监察工作插上科技的“翅膀”。

  (九)深化拓展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健全完善责任落实体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认真贯彻市委《关于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意见》,聚焦深化细化,在协同上持续发力,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形成管党治党整体合力。要探索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纪检监察系统责任传导机制,综合运用工作例会、调研走访、检查抽查、信息发布等方式,强化上情下达,加强对履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履职尽责。要协助市委修订本市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实施办法,进一步界定不同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对问责不当的,要及时纠正,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制定本市纪检监察机关容错免责工作实施细则,加强与组织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执纪问责与容错免责相互融入、形成合力。要推动各地区和有关单位党组织制定党员干部联系服务企业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把亲和清、勤和廉统一起来,营造服务改革、推动发展的良好环境。

  (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人。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发挥政治建设统领作用,着力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凝心聚魂,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素养、政治站位、境界情怀,始终保持自我革命精神,不断增强做党的忠诚卫士的政治觉悟。要加强市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制度意识、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各项制度、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带好头。要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扎实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注重引进党建、法律、会计、金融、审计、信息化等方面人才,通过加强分级分类培训和强化实战练兵,切实提升精准监督和执纪执法水平。要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使用力度,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要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资料,针对不同岗位开展教育管理监督,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要强化自我监督,主动接受特约监察员监督和各方面的监督,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确保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走在前列的姿态和有新作为的担当,坚守初心、砥砺前行,奋力开创上海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不懈奋斗,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