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静安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静安区共和新路街道原正处职干部董瑜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5年至2020年,董瑜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并收受礼品、礼金。董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静安区房屋修缮工程管理中心主任费军萍、上海静安置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一事业部总经理王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旅游活动安排问题。2017年至2018年,费军萍、王罡分别两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赴南京旅游,往返交通、食宿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支付。2025年4月,费军萍、王罡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静安区大宁路街道粤秀新村居委会社工李林走访居民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问题。2024年期间,李林开展走访居民工作中,在社区云平台虚假填报部分走访记录,造成居民走访覆盖率失实。2025年8月,李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