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纪委监委“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09日 10:04
一、重点宣传的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4.《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5.《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6.《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7.《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8.《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
9.《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10.《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
18.《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二、重点普法对象
本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
本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
社会公众
三、重点工作项目
项目一:组织市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党员干部学纪学法
普法对象:
市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市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
具体工作目标、任务:
积极推进市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学纪学法工作,组织全委上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相关政策理论,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等,自上而下推动本市纪检监察系统掀起学纪学法热潮。
进度安排: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纪学法,把学习研讨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相关政策理论,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等纳入市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月度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好统筹安排。组织机关各党支部立足自身实际,采取自主学习、集中研讨、支部书记讲党课、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开展日常学纪学法工作。
项目二:公开曝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和“四风”典型案例
普法对象:
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
具体工作目标、任务:
通过公开曝光一批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和“四风”典型案例,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的纪法意识和底线思维。
进度安排:
在市纪委监委政务新媒体平台“一网两微两号”上及时发布本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信息。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前公开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项目三:建立和完善“一网两微两号” 普纪普法栏目
普法对象:
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社会公众
具体工作目标、任务:
大力宣传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制度,增强传播力和影响力,不断营造遵规守纪、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进度安排:
在市纪委监委政务新媒体平台“一网两微两号”上适时推出“漫画说纪”“权威释义”等板块,以文字、视频、漫画等多种形式普纪普法。
项目四:汇编严重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拍摄警示教育片
普法对象:
党员领导干部
具体工作目标、任务:
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以案释纪、以案示警作用,做深做实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进度安排:
及时跟进重要案件查处,汇编严重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选取不同类型、领域的典型案例拍摄内部警示教育片,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指导全市各区做好典型案件剖析,推动上下联动、资源共享。
项目五:实现本市纪检监察干部纪法培训全覆盖
普法对象:
本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
具体工作目标、任务:
大力开展纪检监察政治和业务培训,借助专家学者、党员领导干部等力量,深入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丰富内涵、全面从严治党规律、“两个维护”实践要求,实现纪法业务培训全员覆盖,推动本市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
进度安排:
把纪法学习作为干部年度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按年初制定的计划,举办机关、派驻、企业、高校、地区纪委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研修班,监督工作专题研修班,监检法联合培训班等,对本市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全员培训。坚持以考促学,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