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上海市监察局

长宁:围绕“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深化派驻监督试点工作
2018年8月17日 10:53

  长宁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推进会精神,以深化派驻监督试点工作为抓手,突出协同重音,深化“四责协同”机制建设。

  一是坚持实字托底,把责任落在日常。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传递,推动压力传导。纪检组常态化列席驻在部门党组会等重要会议,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强化全过程监督,推动驻在部门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针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执行不规范等情况,及时提出建议,督促驻在部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不断强化驻在部门责任意识,努力实现监督责任落实从“要我做”向“我要做”转变。

  二是坚持严字当头,把监督挺在前面。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健全沟通会商机制,综合运用《监督建议函》《提醒建议单》等方式,针对驻在部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廉政风险以及监管薄弱环节,加强沟通提醒,督促整改落实。聚焦重点领域,对1家驻在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15项,驻在部门制定37条整改措施。严把科级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先后对5家驻在部门17名拟提任干部开展廉政审查。发挥好派驻的“探头”和“前哨”作用,努力实现党内监督从“宽松软”向“严紧硬”转变。

  三是坚持细字落地,把制度笼子扎紧。区纪委派驻纪检组聚焦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督促指导驻在部门党政班子成员围绕关键环节制定党风廉政建设重点责任书,推动责任具体化、项目化,构建分工明确、协同联动的责任体系。督促驻在部门重新梳理廉政风险点,将风险防控细化到人、具体到岗,强化清权确权,加强日常防控,形成权力清单、风险清单、措施清单,推动驻在部门党政班子抓重点、强监管、防风险,努力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从“一家做”向“大家做”转变。

来源: 长宁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