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围绕“四责协同”完善责任落实机制2018年4月10日 10:16
长宁区纪委区监委认真履行纪委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持续完善责任落实机制,推动责任层层落实,在全区范围内加快推动建立“四责协同”机制。
制订实施方案,推动“两个责任”制度化。协助区委制定《2018年长宁区进一步深化“四责协同”机制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实施方案》,形成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两个工作清单,突出协同这个“重音”,对管党治党的责任主体、主要内容、环节流程等进行系统梳理、合理安排,细化责任内容,延伸责任链条。
层层签字背书,推动“第一责任”具体化。聚焦“关键少数”,组织各级党委书记向上级党组织作出书面承诺,层层传递、压紧压实责任。根据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明确工作抓手和具体要求,促进党委(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管党治党工作。
聚焦重要环节,推动“一岗双责”项目化。牢牢把握区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推动处级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针对分管范围内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监督管理短板,制定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责任项目,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作出个性化的廉政承诺,着力形成各司其责、协同联动的工作局面。
来源: 长宁区纪委区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