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构建责任闭环 落实“四责协同”机制2017年12月25日 14:09
“如何落实‘四责协同’机制,既是市党代会提出的要求,也是我们区实践做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关键,这几年,我们主要通过构建‘定责明责、履责述责、督责问责’的责任闭环体系,来推进四责协同责任落实”,这是闵行区在探索实践“四责协同”机制工作中的调研总结情况。
近年来,闵行区委根据中央、市委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积极探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有效举措,从而推进“四责协同”机制落地。
“制度先行,细化清单,是我们落实责任的基础”,区纪委党风政风室负责同志表示,“我们把党委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细化为3张清单14个方面51项内容,还制定了监督责任清单”。区纪委把91个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的文件制度汇编成了《党风廉政手册(四)》上下两册,使监督责任内容和边界更加清晰明确。
在推动履责述责方面,主要是强化各类有效举措。在排查岗位廉政风险上,对防控措施和制度进行梳理,突出工作重点。每年明确任务分工,确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开展日常谈心谈话、廉政谈话或提醒谈话,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坚持抓早抓小。案后实行纪律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层层压实责任。年底抓实考核评议,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和纪委落实监督责任进行分开考评,强化履责意识。
有制度,就要有监督。在闵行政务信息门户网站“落实主体责任专栏”上,公开了全区78家处级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工作方案和530余名领导干部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季度推进情况以及年终履职总结,区纪委官方微信公众号“风清闵行”上也做了链接。每年,区委还会派出区委巡察组和专项检查组,就全区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不断加大延伸检查力度。
区委还出台《闵行区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履职约谈暂行办法》,规定由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对下级党政正职、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实行约见谈话,及时提醒,督促责任主体及早关注,实施有效防控。制定《闵行区党风廉政建设廉情抄告回告实施办法(试行)》,将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抄告给区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督促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告,促进党委、政府、纪委等多方形成监督合力。
来源: 闵行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