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全面推进“四责协同”机制建设2017年11月10日 15:08
日前,普陀区研究制定了《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关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已在全区推开。以问题为导向,厘清各责任主体的职责,明确责任,破解了以往界限不清、联动不够、传导不力等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压力层层向下传导、向下压实。
“四责协同”机制将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组成一个有机整体,联动起来、合力运行、整体推进,推动从“要我做”向“我要做”转变,从“一家做”向“大家做”转变,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合力。同时,注重“四责”之间的协调联动、同步推进、同向发力,通过精细化设计、项目化分责、链条式传导、倒逼式追责,实现目标同向、行动联合和事半功倍的协同效果。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曹卫东介绍,“新构建的‘四责协同 ’机制有一大特点,就是把《实施意见》中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全部转化为详细的责任清单,采取项目化推进的方式,细化责任项目、责任内容和责任主体,让人一目了然,知道什么时候该做什么、怎么做、由谁来做,便于各责任主体实际操作,便于开展监督检查,从而确保各项责任落到实处。”
据了解,下一步普陀区还将加强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积极督促“四责协同”机制的有效落实。
来源: 普陀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