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上海市监察局

驻市委政法委机关纪检组:强化监督职责 推进“四责协同”
2017年10月14日 09:39

  今年以来,驻市委政法委机关纪检组按照新的职责定位,结合政法各部门的特点,着力推动各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四责协同”、合力运行的责任落实体系,不断形成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层层担当、人人担当、共同担当的新局面。

  突出重点,督促做实党委主体责任。一是主动协助谋划。会同市委政法委制定相关制度规定,完善“四责协同”责任体系,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针对个别基层单位存在主体责任“虚化”的现象,组织专项调研,帮助厘清责任边界,明晰责任清单,补齐短板,形成责任落实的“闭环”。二是主动参与部署。协助市委政法委机关、市司法局、市监狱管理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推动各级党组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级明确领导干部责任区域、责任对象和责任内容,通过层层传导压力,使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向基层延伸。三是主动组织检查。今年7月中下旬,与市司法局组成2个联合检查组,对市司法局系统14家基层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合力推进党政纪处分决定的落实。

  狠抓关键,督促夯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一是建立责任清单。认真总结市司法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做法,推动市监狱管理局、市戒毒管理局党委出台《上海监狱系统落实“两个责任”做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市戒毒管理局党委议廉工作实施办法》等,形成两级党委第一责任人知责、履责、督责、述责、问责的闭环。二是经常提供动态信息。今年以来,通过信息抄送、情况参阅、当面沟通等方式,向综合监督单位党委主要领导进行20余次工作提示。加强与基层党委主要领导及时沟通,约谈基层党委书记6人次,就有关现象、有关苗头、有关从严管理措施落实等方面交换意见。三是推动廉政风险防控。今年7月,将上半年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处情况分析报告通报市司法局党委,党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进行全系统通报。各基层党委主要负责人针对干警违法违纪特点,组织查找在教育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制度和履职尽责等方面的漏洞和短板,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界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推动构建“四位一体”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强化担当,督促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一是事前教育提醒。今年以来,编印4期《党风廉政建设》期刊,对市委政法委机关、市司法局机关、市监狱管理局、东方公证处等单位新提任的29名新任处职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教育,并下发防止“为官不为”警示教育书籍。二是事中监督评估。从年初起,在建立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工作中,把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在出具拟提任干部廉政意见书时,既坚持把好廉洁自律关,也注重考量履行“一岗双责”中的表现。三是事后述责问效。参加监督单位局级干部述职述责会,指导下级纪委对基层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年度和半年度述职述责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推动“一岗双责”责任传导到位。

  严肃执纪,自觉抓实纪检部门监督责任。一是着力推动制度建设。推动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各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制度,作为监督落实“四责协同”机制的重要抓手。二是不断加大问责力度。坚持把“四责协同”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所在党委,并对责任人提出问责建议。上半年,共查处了违反党政纪案件12起12人,其中,受党政纪双重处分2人、政纪处分10人。对26个信访问题线索进行了查核。根据建议,市司法局、市监狱局系统问责了9名处级干部。三是努力提升自身素质。今年以来,汇编了4期《监督执纪学习资料》、《监督执纪工作参考》等业务学习资料。组织研读《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上海市纪委机关工作口径,准确领会条规要义,不断提高纪律审查水平。

来源: 市纪委驻市委政法委机关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