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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调研三宜

2018-03-01

  “不明察,不能烛私”。不仔细调查研究,就不能够洞察隐秘实情。调查研究,顾名思义,既要深入基层、群众获得第一手资料;更要在调查的基础上分析问题、掌握规律,提出解决问题切实可行的办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调查研究不仅是一种工作方法,而且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得失成败的大问题。”对于纪检监察工作而言,调查研究尤为重要,必须把调查研究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既“身到”又“心至”,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筑牢纪法藩篱。

  调查研究宜实不宜虚,不能浮于表面、流于形式。不能满足于电话里询症结,从网上找答案,向基层要材料。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深入基层“望、闻、问、切”,逐一调查核实,在弄清情况的基础上推进工作;应避免“差不多、大体上、应该是”等缺乏定量数据的判断,找到实实在在的材料,还原事实,实事求是。

  调查研究宜紧不宜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身体力行开展调查研究,紧扣中心工作和决策需要,为我们树立了榜样。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进行调查研究,同样要紧扣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职能和工作中的问题。在党纪国法的范围内,一竿子插到底,向实践求真知。调查方案要紧紧围绕问题本身,制定的措施要贴合工作实际、具有操作性;分析研究要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透过现象见本质、见趋势、见规律。

  调研方法宜全不宜偏。现代科技手段使调研电子化、网络化,提供了海量数据,节省了人力物力,理应重视。但,重视现代调研方法并不意味着传统调研方法失去价值。调研方法应兼收并蓄,因地因时制宜。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我们在调查研究过程中,要针对不同类型的问题,把传统和现代调研方法有机结合。例如公开的巡察、调查可以采用公开方式进行;而对于涉密的调查则必须采取蹲点调查、翻阅资料档案等非公开的方式进行。

  纪检监察工作肩负着维护党纪国法的重任,承担特殊政治使命。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更应积极响应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号召,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李锋)